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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目的在于从培养合格公民的视角考察我国幼儿园社会领域课程的实施现状,检视当前幼儿园社会领域课程中公民素养的教育问题。通过文献研究考察幼儿阶段应开始关注和培养的公民素养;通过实践考察公民教育在幼儿园阶段开展的现状;通过对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分析,考察公民素养的培养在幼儿园社会领域课程中的呈现状况。在理论和实践考察的基础上,以期为培养见多识广、有能力、负责任的幼儿及其现代公民素养提供实施策略。 本文采用个案法研究公民素养视域下的幼儿园社会领域课程。为了方便本研究的开展,笔者采用“目的性抽样”的方法,选择能够为本研究提供尽可能多有价值的信息的幼儿园。最终,笔者选择了 N幼儿园作为个案研究的对象。为了达成上述研究目的,笔者采用了四种收集资料的方法,具体包括:文献法、问卷调查法、观察法和访谈法。 通过研究发现:第一,N园教师对社会领域课程的定位及其重要性的认识有所偏差。N园教师对社会领域课程的定位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是偏重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培养;二是偏重儿童的社会性发展;三是个别教师把社会领域课程等同于“常识”教育;第二,N园教师对公民教育和公民素养的认识和了解极为有限。教师对于合格公民的看法比较偏重个人修养和遵纪守法等方面,对于公民素养的看法主要集中于个人的品德修养方面;第三,N园在社会领域课程目标的定位和选择上存在偏差。教师对于幼儿园阶段社会课程的知识学习持比较狭隘的观念,视野仅仅局限在“常识”教育的范围之内。在技能方面比较偏重人际交往技能的培养,对于幼儿的学习技能、社会参与技能以及批判性思考技能不够重视。在态度和价值观方面比较注重幼儿的社会性发展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而对于适应未来社会所必须的民主价值观念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第四,N园在社会领域课程内容的选择和组织上视野偏窄。 接下来笔者从社会领域课程自身的理论发展、社会领域课程教材的建设以及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继续探讨了影响幼儿园社会领域课程公民教育定位的因素。在此基础之上,笔者就幼儿园社会领域课程中公民素养的培养问题提出了两方面的建议,一是明确幼儿园社会领域课程的定位。幼儿园社会领域课程是一门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课程,其基本目标是培养公民素养;二是提高幼儿教师自身的素养。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的人文素养,另一方面要重视幼儿教师的“领域教学知识”。 总之,本研究力图明确幼儿园社会领域课程的定位,进而促使我们明确社会领域课程在知识、能力、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具体目标,并且为了实现这些目标而需要整合广泛的人文社会学科内容,以期为民主社会培养见多识广、有能力、负责人的良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