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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玛丽·斯奈尔-赫恩比创建的综合翻译法及其层叠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法律翻译的特点,建构了法律翻译层叠模式;并通过普通法外来术语Uti Possidetis和Estoppel的翻译,对模式进行了验证。我们认为,首先,法律翻译的文本类型应该划分为成文法、判例法和学术作品三部分,并确定相应的文本原型。其次,法律术语翻译的等值标准应包括语义等值、语用等值、功能等值和文体等值,以确保译者获得最佳对等词和取得最佳的翻译效果。语义等值主要要求译者考虑术语的内涵意义和指示意义。术语的内涵意义必须首先考证其词源,而界定术语的指示意义应首先关注其术语的指示功能。语用等值涉及法系及其部门法赋予的语境意义,其中应重点考虑法律文化传统或法律发展史对语境意义的影响。功能等值要求兼顾术语的语言功能和法律功能。文体等值要求译者选择正式和旧体词,尤其是四字格成语来翻译法律术语。再次,提高源语的文化区分度有利于充分理解术语的文化语境意义,而提高目的语的文化区分度有助于译者选择最佳对等词。最后,法律术语具有等级规范功能,并与层叠模式中由宏观到微观的等级特征形成了有机对应。总之,译者应综合考虑外来术语的语义、文化和功能三要素,主要实现语义、语用和功能三种翻译等值,采用三叠加翻译技巧,以便再现其规范意义文化内涵和法律功能,实现术语标准化和取得最佳翻译效果。本研究为法律术语翻译提供了可行的翻译技巧和翻译质量评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