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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在现代人的整体健康水平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慢性病的防治和控制的成功与否,决定了整体健康水平。慢性病患病逐年增加,对患者造成的疾病经济负担逐年加重。慢性病患者因为经济原因,有效地卫生服务需求转移,需要增加,但需求下降,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选择自我医疗。为减少农村居民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2002年10月,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召开,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中明确指出:“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等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村地区主要的医疗保障形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试点,到现在运行了近五年的时间,其是否能减轻慢性病患者疾病经济负担,是否影响慢性病患者就诊机构的选择?主要目的:本研究将慢性病按照系统分类,主要目的是分析循环、呼吸、消化、内分泌、皮肤肌肉骨骼系统疾病这五个系统疾病慢性病患病及其对农村居民造成疾病经济负担,测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慢性病患者经济负担的减轻程度以及对其就医行为的影响,为农村合作医疗慢病管理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在山东省的3个县(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3个县(市)进行调查和分析。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地理分布,在山东省选择了经济相对发达的章丘市,经济中等发达的昌乐县,经济欠发达的东阿县;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选择了经济相对发达的青铜峡市,经济中等发达的永宁县,经济欠发达的中宁县。同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在每个县随机抽取相应的乡镇和村。数据分析主要采用定量资料,部分采用定性资料,主要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单因素统计推断和多因素统计推断分析方法。研究的主要结果:(1)患病率情况:女性患病率高于男性患病率;慢性病的患病率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但不同的疾病的患病率上升明显的年龄组不同,皮肤肌肉骨骼系统疾病患病率明显上升的年龄组为35-55岁组,其他系统疾病为大于55岁年龄组;经济收入高的组患病率低于经济收入低的组。影响慢性病患病率的因素有地区、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职业、自评经济收入情况。(2)卫生服务利用:农村居民主要选择利用的卫生服务机构为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但是宁夏和山东的差别明显,宁夏的居民更倾向于利用更高一级的卫生服务机构,其县医院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就诊率明显高于山东,选择县级及以上医疗住院的比例也高于山东。经济收入高的倾向于选择更高一级的卫生服务机构。参合者的就医机构受合作医疗制度影响,首先就诊的是合作医疗的初级定点机构。山东的选择村卫生室,而宁夏选择乡镇卫生院和县医院。影响慢性病治疗与否的因素有性别、年龄、职业、是否参合、自评经济收入情况。(3)慢性病的疾病经济负担:疾病经济负担最重的疾病为内分泌系统和循环系统。山东内分泌系统疾病的经济负担为1627.80元,循环系统为975.75元;宁夏这两大系统疾病的经济负担分别为1761.86元和1277.49元。这两大系统疾病的代表疾病为糖尿病、高血压和心脏病。低经济收入组的经济负担明显大于高经济收入组。非参合者的疾病经济负担高于参合者。山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慢性病实际的报销比例为11.81%,宁夏为9.05%,都不足15%。住院给患者家庭造成灾难性卫生支出,山东住院费的均数为3780.76元,宁夏为3425.74元,住院费用的均数占人均毛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91%和57.74%。结论:(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村居民的就诊流向已经产生了影响,不同疾病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利用不同,内分泌系统疾病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利用率高,可以根据不同疾病的特点,对慢性病患者的就医流向正确指导,不同的疾病其在不同机构的报销也有所不同。(2)不同经济收入组的卫生服务利用的机构也是不同的,经济因素是农村居民卫生服务机构选择的主要影响因素。(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村慢性病患者的疾病经济负担的影响不大,但是,合作医疗引导农村居民选择就医机构,首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这就降低了疾病经济负担。(4)减轻慢性病疾病经济负担的根本途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增加对慢性病患者的补偿,并对慢性病患者进行慢性病管理。政策建议:(1)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居民主要利用的医疗服务机构,出台相应的政策并采取有力措施改善这两级医疗机构的医疗环境、人员素质,提高医疗诊断水平。(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够影响参合农村居民的就诊流向,因此加强并改善这一作用,保证参合农村居民的小病、常见病都消化在基层医疗机构。(3)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第三方购买的作用。NCMS参与服务购买,作为第三方购买者,能够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降低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尽可能的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消费,减轻患者的疾病经济负担。(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筹资水平决定了其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能力较弱,在客观上需要这一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这需要出台相关政策保证有效实施。(5)出台相关政策或制度,促进慢性病管理制制度的建立,从而对慢性病进行全程监控,降低慢性病进展所带来的更沉重的家庭和社会疾病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