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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政府引导基金的规范化运作、提高政府引导基金的政策效果,国务院办公厅于2008年10月转发了由发改委等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这一“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政府引导基金的政策目标,规定了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并对政府引导基金的管理、监督和风险控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效果提供了制度保障。
我国政府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对于促进创业投资业的发展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方向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一种政策引导性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的绩效管理也必须体现其政策引导效应。“指导意见”提出,政府引导基金将纳入公共财政考核评价体系,财政部门和负责推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有关部门对所设立的政府引导基金实施监管与指导,对政府引导基金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府引导基金的政策目标、政策效果及其资产情况进行评估。因此,探讨政府引导基金的绩效评价理论和方法,并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当前急需研究并解决的一个课题。
因此,区别于商业化的创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本文针对政府引导基金的运行机制和绩效评价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分析与实践论证,并提出基于政策引导效应的绩效评估价值取向,建立以政策引导效应为核心的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政府引导基金的绩效评价开拓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同时,通过对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评价的理论分析,奠定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评价的理论基础,为目前普遍困扰政府和创业投资机构的基金绩效评估标准提供一条实际可行的解决路径,这对我国政府引导基金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