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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调查和比较抑郁症、精神分裂症、正常人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并初步探讨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与抑郁症之间的关系。方法:采用随机抽样方法,选取2011年7月到2012年6月在安徽医科大学精神卫生临床学院心理科连续住院,符合国际疾病和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第十版(ICD-10)诊断标准的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患者各80例为研究组,在合肥市某几个社区共选取80名年龄、性别、受教育年限等与研究组匹配的正常人为正常对照组。分别对抑郁症患者组和精神分裂症患者组使用抑郁症问卷调查表和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进行症状评估。使用自编早年分离经历调查问卷调查两组病人组和正常对照组的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情况,并且采用艾森克人格量表(EPQ)对三组被试进行测试。将抑郁症患者组、精神分裂症患者组、正常对照组的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抑郁症患者组、精神分裂症患者组、正常对照组的EPQ得分分别和没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抑郁症患者组、精神分裂症患者组、正常对照组进行比较。将有早年与分离经历的抑郁症患者组、精神分裂症患者组、正常对照组的EPQ得分进行比较。结果:抑郁症患者组中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百分比分别显著高于精神分裂症患者组(χ2=5.013,p<0.05)、对照组(χ2=11.024,p<0.01),但精神分裂症患者组与对照组差异没有显著性(p>0.05)。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抑郁症患者组在分离后与父母生活在异省的百分比高于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组(χ2=8.170,p<0.05)和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对照组(χ2=15.068,p<0.01),但精神分裂症患者组与对照组差异没有显著性(p>0.05);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抑郁症患者组对分离经历的负面评价高于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组(χ2=12.574,p<0.01)和正常组(χ2=9.985,p<0.01),但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组和对照组差异没有显著性(p<0.05)。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抑郁症患者组分别与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组(χ2=11.909,p<0.05)、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对照组(χ2=10.904,p<0.05)的早年与父母分离以后的养育人差异具有显著性。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抑郁症患者组与没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抑郁症患者组[(14.45±5.679)VS.(11.92±5.378),p<0.05]、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组与没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组[(11.18±4.497)VS.(9.83±4.274),p<0.05]在EPQ的精神质维度上的得分差异有显著性,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正常人与没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正常人在EPQ的精神质维度上的得分差异没有显著性[(5.04±4.492)VS.(4.89±4.315),p>0.05]。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抑郁症患者组在精神质上的得分高于精神分裂症患者组[(14.45±5.679)VS.(11.18±4.497),p<0.05],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抑郁症患者组在EPQ的精神质维度上的得分高于正常人[(14.45±5.679)VS.(5.044±4.492),p<0.01],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在EPQ的精神质维度上的得分高于正常人[(11.18±4.497)VS.(5.04±4.492),p<0.01]。结论:抑郁症患者组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百分比高于精神分裂症患者组和对照组,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抑郁症患者组在EPQ的精神质维度上的得分高于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精神分裂症组和正常对照组、没有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的抑郁症患者组,提示早年与父母分离经历可能是影响成年患抑郁症的社会心理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