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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土地征用制度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种征地制度实际上是政府以计划手段配置土地资源,它沿袭了以牺牲农业为工业提供原始积累的传统经济发展思路,这一思路对于保证国家获得必需的非农产业建设用地、降低建设成本以及建立城市土地国有制,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在征地进程中,由于我国征地制度的不健全和监管力度的不到位,以及征地行为赋予地方政府的强制性权力,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一直在扮演着主导力量的角色,成为征地行为的主要推动者之一。致使在征地过程中,农民利益受到严重侵犯,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成为制约农村社会生产力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障碍。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从2001年到2010年,全国还需安排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850万亩,其中90%以上为征用集体土地。如此大批量的征地,无疑会产生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如何在保障国家建设用地的前提下,规范政府行为,缓解政府与失地农民之间的紧张,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保护和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已成为如何有效解决三农为题,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议题。本文正是在此现实背景下产生并展开的。本文首先对涉及政府行为的基本理论做了阐述,包括产权与土地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现代经济发展理论、政府失灵理论、土地征用与土地征收涵义,从而为后面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接着,在描述我国征地制度现状及行为表现的基础上,指出了我国目前征地过程中,地方政府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从而认为正是由于利益驱动、监督机制虚设和政府行为超载等原因导致了政府行为中诸多问题的发生。随后,文章对地方政府在征地中的行为进行了经济学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地方政府在征地中的职能与国外的一些成熟经验进行了借鉴研究,并建立了对地方政府征地官员进行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力图使考核指标多元化、考核主体大众化、考核方法定性、定量化。最后,文章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行为的五点配套措施。文章共分七章进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主要指出论文选题背景,意义和目的,国内外研究综述,以及研究范围、思路和方法等。第二章征地中地方政府行为的相关理论,对涉及政府行为的相关理论做了阐述,包括产权与土地产权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制度变迁理论、政府失灵理论、土地征用与土地征收涵义等,从而为后面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章征地中地方政府存在的问题分析,在描述了我国征地制度的历史变迁与现状的基础上,对我国地方政府在征地过程中暴露出的六点突出问题:征地权适用不规范,剥夺了农民土地所有权利益;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基层政府机关存在纵容滥权行为;土地征用程序透明度不够;政府征地的非市场化行为导致征地低价补偿;征地政策执行过程中腐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一致进行了探讨。第四章征地中地方政府行为分析,是对前一章所述的问题作系统、深入的分析,总结六点原因如下:地方政府具有的垄断地位;征地中各行为主体间的博弈行为;地方政府在征地中的经济利益驱动;政治利益驱动;监督机制虚设;政府行为的“错位、越位、缺位”。第五章征地中国外地方政府的职能借鉴,介绍了国外关于征地制度的一些成熟做法,以及对我国的主要启示:立法规范地方政府征地行为,突出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严格限定征地范围,划清公益性行业用地和营利性行业用地之间的界限;规范征地程序;建立土地纠纷仲裁机构。第六章征地中我国地方政府职能的定位与绩效考核,是阐述了在征地中我国地方政府职能的定位:树立正确的土地征用权的概念,选择合理的征地模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土地管理者与所有者职能的分离;对失地农民的妥善安置;保持征地中的信息畅通;完善区片综合定价,严格执行土地审批制度;明确“公共利益”的内容;完善征地程序。以及采用层次分析法对我国地方政府征地行为的绩效考核。第七章征地中地方政府职能的完善,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征地中地方政府职能的五点配套措施:健全征地裁决法律依据、完善司法救济制度;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构建新型土地征用制度;以政府为主导,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培育农村土地市场,确立集体和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同等地位;建立有效约束机制,加强农民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