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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共领域的论述可以追溯到200年前的欧洲,但是首次详尽描述公共领域的却是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哈贝马斯。从理论创新的意义上来说,哈贝马斯建构了一个奠基社会意识形态的“公共交流空间”。在他看来“人类进化的历史应当被视为一部交往史”。也就是说,人类生活世界的延拓,主要表现在人与人之间交往行为的不断丰富。大众媒介就是为满足这种社会交往行为而创造出来的公共交流空间,是产生并不断形成社会意识形态的一个重要领域。人类在跨越时空的面对面在场交流的欲望推动之下创造了媒介,并使之成为人类在不断拓展的空间中保持交往行为的公共交流空间。电视新闻作为电视媒介的主要节目形态,担负着建构新型社会舆论空间的重要职责。面对汹涌的电视技术数字化浪潮,电视新闻与公共领域的关系,正日益引起媒介理论研究者的注意。当前,学术界对于电视新闻节目的认识,大多停留在其单向度传播与接受信息的层面,忽视了其作为公共交流空间的互动交流功能。基于此,本文在查阅大量资料的基础之上,从媒介技术分析的视角切入,结合公共领域理论,指出电视新闻节目形态的发展历史,是一个在各种技术推动下,不断拓展和构建新型公共交流空间,充分展开公众交流活动的历史。在当代数字技术条件下,数字电视的新闻节目正在构建一个模仿人类面对面在场交流形态的光电子化公共交流空间,这样的一个公共交流空间,基本呈现出哈贝马斯所界定的公共领域概念的各类特征,由此,本文认为,电视新闻节目正在技术的推动下,逐步构建着一个前所未有的光电子化公共领域,这样一个光电子化公共领域的出现,将对当代社会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产生巨大而又深刻的影响。全文试图通过回答三个问题,以线性的逻辑进行研究与论述:电视新闻与光电子化公共领域有哪些异同。问题的解答是在对电视新闻和光电子化公共领域的概念进行具体界定的基础上进行的。主要使用理论论证和类比论证方法。电视新闻如何走向光电子化公共领域。主要使用理论论证,推理论证和类比论证方法。在前两部分的基础之上,分析数字电视技术下电视新闻能否建构出光电子化公共领域。主要采用理论论证,归纳论证和推理论证方法。通过以上的逻辑推导,本文旨在为电视新闻在数字电视技术条件下的媒介形态研究提供某些可资参考的理论与实践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