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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政治癌症”,这一“政治癌症”目前在中国已经到了对党、国家和社会构成巨大威胁的程度。尽管我国政府制定了宏大的反腐战略,设计了严密的防范措施,但由于缺乏强大有力的实施力量,制度的实施机制不够完善健全,造成了制度形同虚设、制度的效力也大大降低的困境。腐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丧失了治理腐败的能力。新加坡、香港的经验告诉我们,一党长期执政也能根除腐败问题。中国共产党完全可以在现有体制下,不通过政党轮替、三权分立等所谓西方式的民主政治,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之路,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廉政体系。本文从制度预防理论的观点出发,探索在防治腐败过程中运用绩效管理的手段,对治理三种为害最烈的腐败问题设计了一套制度体系,这套制度体系包括绩效制度设定、绩效评估机制设定和体制保障机制设定,通过这三个机制的相互作用和正常运作,来达到减少腐败机会、弱化腐败动机的目的。在绩效制度设定方面,主要是通过程序再造,增加难度系数,设计“猫栏关牛”的防范机制,通过推行行政决策法治化,来治理“一手把”腐败;通过实施信息全过程、全方位公开,来治理政府采购和重大工程腐败;通过规范自由裁量权,来治理行政执法腐败,建立起一个不易腐的预防机制。在绩效评估机制设定方面,主要是设计了一套针对行政决策法治化、政府采购、重大工程全过程信息公开以及规范自由裁量权的绩效考核机制,从绩效管理入手,建立一个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在体制保障机制设定方面,为了确保防治腐败过程中,绩效体系的正常运作,提出整合反腐败机构、实现反腐败机构独立,并对反腐败机构实施考核的保障制度设计,以期通过政府自身的力量,最大限度地抑制腐败问题的发生。本文提出在防腐体系建设中实施绩效管理机制的构想,是在现有体制下进行制度创新的一次大胆尝试。其制度体系的实施,无需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难以推行的制度,也不对现有的体制进行难以短期操作的改革,其设置的程序严密而不繁琐,措施有效而便于操作执行。这一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堵住腐败现象滋生的源头,有利于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有利于从根本上控制腐败。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一个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中国定会展现在世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