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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加入WTO以后,国际经济交往不断扩大,贸易风险也随之而来,由商业银行出具的涉外保函因其具有独立性、单据性、不可撤销性等特征,契合了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及各方当事人的需要,成为国际担保的主流和趋势。然而,涉外保函在促进对外贸易、保证涉外商务合约正常履行的同时,由其引发的法律风险问题也越发明显,不仅给我国外贸企业带来严重冲击,也给提供担保的商业银行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因而,认识涉外保函法律风险并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对我国商业银行涉外保函业务的健康发展和有序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的第一章对涉外保函的基本概念和法律特征进行了介绍。认为涉外保函具有独立性、单据性和不可撤销性的特点。其中,独立性是涉外保函存在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产生负面影响的根源。另外对商业银行涉外保函遵循的国际公约及惯例进行了简要的论述,接下来通过将涉外保函与境内保函的进行比较,得出二者的差别在于法律属性的不同、担保银行的权利抗辩事由不同和适用法律不同的结论,并阐述了涉外保函对境内保函的影响。第二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主要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在涉外保函业务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涉外经济活动中,一旦发生纠纷,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法律适用的问题即准据法如何确定。如果准据法选择了国外法律,将会给商业银行带来很多不可预见的法律风险。涉外保函中不完善的条款同样会给商业银行带来很大的风险。市场经济条件下,受益人的欺诈行为也会给商业银行在开展涉外保函业务中带来法律风险。第三章在前述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应对上述法律风险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为了应对准据法适用问题所带来的风险,商业银行应该以尽可能明确的语言选择所适用的法律。为了避免保函条款的表意不明带来的法律风险,商业银行在开出保函时要对其中内容和条款进行详尽的审查。此外,通过欺诈例外原则、禁止令和保全措施也能有效防范欺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