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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后,我国中西部地区乡镇政府财权被上收,财政收入由以前的农业提取变为主要依靠上级的转移支付,乡镇政权的运作空间被大大压缩。一些学者据此认为,税费改革后的乡镇政府成为上级政府的附庸,没有任何自主权力,且乡镇与农村的关系不再像以前那那么紧密,失去了对村庄的控制,乡镇成为了“悬浮型”政权。但是在资源匮乏、权力有限的困境下,乡镇政府还要完成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那他们是怎么完成的呢?笔者实地调研发现,几乎没有乡镇干部因为没有完成任务而引咎辞职,乡镇政权往往能发挥主动性去拓展自主空间,从而改变自身处境,甚至得到“发展”。此外,目前学界对于地方政府自主性的研究,多是把省级政府以下的各级级政府作为一个整体,研究他们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而对于处在基层直面农村的乡镇政府则缺乏从自主性角度进行分析。文章通过对税费改革后乡镇政权自主性的分析,不仅丰富了对于税费改革后乡镇政权的研究视角,还在另一个层面上丰富了对关地方政府自主性的研究。 文章第一部是绪论,主要交代了选题的背景、研究目的,在文献综述中分别从税费时期的乡镇政权、税费改革后的乡镇政权以及自主性三个方面进行理论梳理;文章第二部分主要交代了税费改革的背景,以及税费改革对乡镇政权带来的变化和对乡镇政权自主性的影响,然后是关于县、乡、村三级治理结构之间政令传达情况的一个定量分析,通过分析结果,我们发现乡镇政权自主性的存在;第三部分是个案分析,以L乡乡镇政权为例,更全面清晰的展现乡镇政权如何发挥自主性,营造自主空间的。主要从工作任务的目标转换、村庄干部的管理控制、政绩考核中的策略运用、财政资源的另辟蹊径等四个方面展现乡镇政权自主性的发挥。第四部分是对乡镇政权自主性现象的原因分析,主要从财政体制、压力型体制、外部监督、多层级政治体制等方面阐述乡镇政权自主性存在的原因。第五部分是结论和对乡镇政权自主性的进一步讨论,首先对税费改革后乡镇政权自主性做一个整体认识,然后在进一步讨论中提出乡镇政权自主性发挥存在不确定性,然后提出几点规范乡镇政权自主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