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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是社会的基础,社区成员之间的互动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关系是社区概念的内在含义。本文把行动者之间的互动看作是一种权力运作,认为互动过程中必包含权力的行使。本文假设,城市社区具有自身独特的权力运作逻辑,而“这种权力运作逻辑是怎样的”正是本文力图回答的问题。这一逻辑就存在于行动者之间的互动过程之中。本文选择居民委员会作为研究的切入点,通过考察居委书记、居委委员、居委干事与其他组织的成员、居民区积极分子、普通居民以及某些特殊群体之间的互动过程,力图得到对城市社区权力运作图景的基本认识。本文的主体内容就是对权力运作或互动的过程及其背后的逻辑进行分析。这种背后的逻辑体现在居委会工作者与居民的日常交往当中,体现在居委会工作者努力完成大量琐碎任务的过程当中。对居委会工作者与各类居民互动关系的考察有助于了解社区的真正含义、社会的发育情况和基层治理的行动基础。互动是一种权力运作,行动者是互动或权力运作的主体。行动者带有不同的背景特征、拥有不同的资源,这些特征与资源中蕴含着结构文化因素的制约,但行动者就是在这样的制约框架内,依然是自由的。权力是立基于资源地位并依存于互动过程的一种针对他人贯彻自身意图的权变性的能力,这种能力有赖于对行为的可预见性或不确定性领域的把握,而权力作用的发挥即权力运作。权力运作的内容包括资源作用的发挥、某种策略的选择、对不确定性领域的掌控等等,权力运作的逻辑正体现于其中。这是本研究的主要理论基础。本文以地处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的梅园小区为实地考察的对象,收集资料的方法包括观察、访谈、文献、问卷等。梅园小区是一个高档住宅小区,居民表现出的四个基本特征:全球化的色彩、经济精英的身份、高度的社会流动和较强的独立意识,正与浦东新区与陆家嘴街道的发展变化相适应。通过对资料的分析,本文获得了以下认识。在居委会开拓、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工作者发挥主动性,在资源的限制下,针对不同的对象运用不同性质的权力实现自身的目标,使居委会表现出不同的面相,其性质也更为复杂。除了初期要追求在小区立足,居委会主要在街道的压力下发挥主动性,改造着小区生活。自身的组织资源虽然有限,但可以寻求组织间的资源支持:既充分发挥个人的能力与魅力,更要借助一种朋友式的关系网络开展工作。在与骨干分子、组织精英、普通居民及某些特殊群体的交往过程中,居委会工作者展示出了多种形态的权力,包括人情交往的权力、半科层化的权力、资源交换的权力、组织合作的权力和各种策略性的权力等等。其中,“人情逻辑”的作用最为明显。最终,在不同主体、不同组织以及不同类型的居民看来,居委会的面相或偏于行政,或偏于服务,其自治性却少有人提起。由此可以概括出城市社区权力运作的五种逻辑,即依附逻辑、协商合作逻辑、精英主导逻辑、人情逻辑和服务交换逻辑。“依附逻辑”主要是指:居委会作为社区建设的发动机,居委会工作者作为社区权力运作的主体,表现出了强烈的对政府、街道的依赖性。“协商合作逻辑”则是指包括居委会在内的社区组织及其成员追求组织间关系平衡以“共赢”的努力,这种关系平衡以组织资源为基础,以精英联合为保障。“精英主导逻辑”是指多数组织精英具有名副其实的精英地位与权力,在此基础上,精英间的联合也加强了他们在社区权力运作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人情逻辑”依托于人际关系,随着互动双方熟悉程度的高低发挥着不同作用,熟悉程度的高低大致与感情、面子、关照义务等因素的作用大小相统一。“服务交换逻辑”的含义主要是:居委会工作者通过服务积累组织与个人的权威,扩张活动空间,获得自身地位,并最终赢得居民和其他组织的信任与认同。上述几种逻辑的存在反映出自组织逻辑与民主逻辑的缺乏。可以说,就调查地点而言,城市社区的权力运作逻辑具有自身的独特性,不同于政府、乡村社区和西方社区的权力运作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