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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教育系统已经成为我国职务犯罪的重灾区,昔日的“清水衙门”已经日益被腐败的污流侵袭。教育系统本应是教书育人的主战场,担负着培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伟大使命。因此教育的腐败堪称腐败之王,其危害性要比社会上任何其他行业、部门大得多。其不仅严重侵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践踏了广大教育工作者为人师表、甘于奉献的园丁形象,而且使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环境遭到损害,给学生带来了极坏的负面影响。培养社会未来、国家栋梁的校园环境、氛围受到了极大的挑战。控制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刻不容缓。对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治理应坚持堵疏结合、惩防并举的方针,在坚决惩治的同时,注重预防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构建“预防——打击”的双轨制模式。本文除引言外,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概述。在领悟职务犯罪定义的基础上,在与其他职务犯罪构成要件的对比中揭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概念。所谓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是指教育系统中享有一定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依法从事公职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或者不正当履行职权实施的妨害学校管理秩序,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依照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一种犯罪行为。并进一步以概念为基础分析该类犯罪的分类、现状以及危害。第二部分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及其侦查方法。是本文的重点部分。首先,文章论述了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探讨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侦查方法。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具有犯罪主体相对集中,相互勾结、结伙作案,犯罪主体向高学历、高职务化趋势发展,发案环节集中,犯罪类型多样,作案时间长、次数多等特点。第二,以教育系统职务犯罪侦查的特点为入手点,进一步构建适合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侦查筹划、侦查谋略。侦查筹划大体包括分析案情、选择侦查途径和突破口、制定侦查计划三方面内容,是整个侦查工作的前提和依据,对继续深入调查起到风向标的作用;侦查谋略是指侦查机关及其侦查人员在犯罪侦查的过程中,为了揭露、发现、证实犯罪,查获犯罪嫌疑人,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发挥主观能动性筹划出的以智取胜、以巧制胜的计谋和策略。侦查教育系统职务犯罪这种智能型犯罪必须自始至终把握好谋略的运用。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这一矛盾的认识规律,在普遍中把握特殊,在特殊中总结普遍。第三部分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其防控对策。该部分首先深入分析了导致目前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形势严峻的深层次原因:法律、法规欠完善;思想腐化、教育缺位;管理制度滞后、体制不完善;权力相对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对职务犯罪惩罚力度不够等。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对症下药,从立法、教育、制度、监督等多方面深入分析构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防控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