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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底以后,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发展,宣布斥资4万亿进行投资,这些措施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迅速发展,开始进入了快速扩张的阶段。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审计署在2013年8月至9月,对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共有省、市、县三级政府设立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7170家,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合计69704.42亿元,占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46.29%。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普遍存在以下问题:违规担保、违规发行债券、债务规模过大、运作不规范、盈利能力差等问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产生了大量的债务风险,因此,如何发挥好政府债务审计的作用,防控债务风险的爆发,是当前理论界和实践研究非常值得关注的热点问题。本研究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基础理论为切入点,阐述了政府融资平台的内涵、特征、运作机制和作用。辅以经济人假设、委托代理理论、受托经济责任理论和政府债务理论等相关理论基础,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了黑龙江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审计的现状,提出了债务审计力度不足、目标设立不明确、工作结果透明度不高、程序不恰当、工作方法欠合理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找出成因,主要有债务审计规章制度不完善,债务审计工作过于依赖政府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尚未完善,债务审计工作缺乏依据,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最后通过理论联系实际,以黑龙江省A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审计情况为案例,对债务审计目标与思路、债务类型、工作内容和重点、审计实施情况等方面具体分析,得出启示,并结合相关制度,提出了完善黑龙江省融资平台债务审计的宏观和微观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