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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庞大理论体系的经典一隅,从属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范畴,是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以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为主要代表的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在地租理论上的研究成果,以剩余价值理论和平均利润理论等为基础,通过对资本主义土地问题的分析与研究构建起来的科学理论。马克思地租理论揭示的是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的生产关系,总结的是资本主义地租的一般规律,但其中包含的部分内容与观点对于解决我国当下各类土地问题仍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正经历社会转型的阵痛期和社会改革的关键期,不断出现的城乡土地问题成为改革向纵深发展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硬骨头”,其复杂性和艰巨性不仅考验我们的理论认知,更吁求解决问题和制定政策的理论依据。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能为现实中我国土地问题的解决提供指导和启示。本文共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形成;通过对马克思地租理论形成的条件、理论渊源、形成的过程以及理论意义的全方位的阐述,加深对马克思地租理论的认识。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基本内容。这部分主要介绍了资本主义地租的一般形态和特殊形态,详细分析了级差地租,绝对地租等各种形式的资本主义地租的本质,来源以及产生的根源,最终揭示了资本主义地租的本质。第三部分论述了马克思地租理论对解决我国城乡各种土地问题的启示。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包含了各种用途的土地地租。马克思在阐述地租问题时,详细的研究了农业用地的地租,建筑用地的地租以及矿山地租等不同用途的地租。本文在论述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的现实启示时,着重划分了马克思地租理论对解决各种不同用途的土地问题的启示。尽管马克思地租理论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地租,但是其中关于地租的许多理论适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本文就是在对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产生和主要内容深刻认识的基础上,试图结合实际发现和分析其对当前我国解决城乡土地问题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