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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投资信托(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简称REITs)起源于美国,其本身是在经济环境不断发展变化的大背景下迎合社会需要的产物。现作为一项成熟的投资工具,REITs已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起来。实质上,REITs是指通过许可投资者们将投资于房地产所有权和抵押融资的资金集合起来,使这些投资者可以获得能直接投资于房地产的更庞大和实力更为雄厚的投资者和商业机构能享有的许多税收优惠,并使其从对各种房地产投资组合的专业管理中获利的一种金融工具。目前,REITs发展的国际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与其相关的跨境税收问题也引起了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高度重视。OECD工作小组已经就该问题在2007年10月发布了一个《与REITs有关的税收协定问题》的报告,就全球范围内REITs的跨境税收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本文意在对REITs的国际税收问题进行分析,并力图对中国REITs税收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议。本文的第一部分为关于REITs的概述,明晰了REITs的起源和定义,分析了其主要特征、种类,同时概述了该制度的国际税收发展概况。本文的第二部分为REITs的税收法律问题分析。由于美国是REITs起步最早、发展最繁荣的国家,因此在本章的第二部分,首先从立法角度,着重介绍了美国REITs的税收规定,并介绍了法国和我国香港地区REITs的税收法律,对其进行了比较,力图起到一个借鉴作用。在本章的第二部分,则从OECD范本入手,分析REITs跨境发展中,适用OECD范本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笔者自己的建议。本文的第三部分为我国REITs税制的构建。首先,对中国现有的与REITs有关的背景及现状进行了介绍;其次,指出我国发展REITs的障碍、制约因素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并提出了构建我国REITs税制的建议;最后,就我国在适用税收协定时涉及到关于REITs问题时的做法提出了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