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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以来,广州市就已进入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市容市貌大为改观,相对而言,城市管理主要服从于城市建设的发展,并受制于城市建设的水平而起点较低。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进一步完善,“管理为主”应成为城市工作的重点。应努力把开展综合执法同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相结合,为政府机构改革摸索经验,以杜绝“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审批方式复杂化”的弊端,保证政府决策科学、执法公正和运转高效。本论文利用文献、网络、政府文件,以研究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实际为切入点,针对当前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存在的综合执法边界不清晰、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深入分析了其影响、因为,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进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要作为广州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与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相结合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从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及广州市打造全省首善之区的形势出发实现执法理念、执法方式的人性化、科学化。并从此立场出发提出了推进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以期为广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的健康发展提供建议供参考,也可为广州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供制度建设方案,克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