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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确立至今已近十年,纵观个人账户发展的这十年历程,不容乐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转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原本是为了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增强个人自我保障意识,以应对快速到来的人口老龄化浪潮,但由于制度转轨产生了巨额的隐性债务和转轨成本,导致统筹基金收不抵支。为了保证退休人员退休金的发放,政府不得不利用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混账管理之便,挪用个人账户基金,个人账户日趋空账。然而,个人账户空账运转未来必然会使个人账户养老金面临支付危机,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支付需求,因此,统账分离,做实个人账户,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重大事宜。 随着个人账户的独立和逐步做实,个人账户面临着有效管理的问题,而个人账户的有效管理就必须改变当前我国政府统一管理、一揽子包办的管理模式,探索一种新的适合我国的个人账户管理模式,重新合理界定政府的职责,使个人账户的行政管理权和经营管理权分离;在个人账户的管理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确保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充分发挥个人账户的作用,才是改变我国当前现状的有效途径。 本文从个人账户的理论分析入手,界定了个人账户的内涵和属性及个人账户管理模式的概念,并根据政府与市场两个主体参与个人账户管理的程度,划分了个人账户管理模式的类型,不同的个人账户管理模式都有其特点。为了寻找出一种适合我国的个人账户管理模式,笔者选择了国际上两个比较典型的强制性个人账户管理模式,即智利分散的市场管理模式和新加坡政府集中管理的中央公积金制度。通过对这两种模式的对比,我们发现,完全市场化管理虽然能获取较高的收益率,但也伴随着较高的管理成本;而政府集中管理可以产生规模优势,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成本,但投资收益率也相对较低。笔者试图在这两种模式之间寻找一种契合点,这个契合点既可以发挥政府集中管理的规模经济,降低管理成本,又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高收益率。基于此,笔者提出了信托制个人账户管理模式。 本文结合我国当前个人账户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综合了国内学者提出的可能的管理模式,重点分析了我国个人账户实行信托制个人账户管理模式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实行信托制个人账户管理模式的前提及遵循的原则。并根据笔者的思路构建了信托制个人账户管理模式的框架图,阐述了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尤其是政府部门要从既是政策制定者又是执行者角色转变为严格的监管者,各责任主体之间形成相互的监督机制。最后笔者提出了保障信托制个人账户管理模式有效运行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