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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我国已建成了囊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和商业保险等内容的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及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和运行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日渐显现。以往社会保障制度那种仅注重覆盖面扩张、基金规模扩大的外延式发展必然要朝着提高制度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的内涵式发展转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正是对这种转变的积极回应。“十三五”时期,能否将这种制度建设落到实处,是一个关系到社会保障制度能否健康发展、全面小康社会能否实现的重大问题。自2009年开始,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到目前医保制度建设成就显著,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制度覆盖面已达95%以上,建成了世界上人数最多的医疗保障网络,而且覆盖面还在不断扩大中,社会保障调节收入功能也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但是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由于目前中国社会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属于发展中国家,社会医疗保险中体现了“保基本,广覆盖”的特点。由于经济水平的限制,导致我们在目前阶段无法向发达国家看齐,实行覆盖范围广、福利水平高的医疗保障,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只能对医疗消费中的医疗设施和药品等设置一定的保障水平限制。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较低,覆盖范围仍有不足,筹资机制不稳定等等都困扰着医保制度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经济和医疗科技技术逐步发展提高,居民用于医疗方面的费用越来越高,在这方面的负担逐渐变重。在这种条件之下,社会对商业健康保险的需求会日益强烈。在很多方面,商业健康保险也能触及到社会医疗保险所不能涉及的领域,从而形成了二者的相互补充、融合发展的良好态势。但是政府有时会忽视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和地位,致使其发展空间受到制约。这一点是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融合发展的瓶颈。本文全面探讨了我国社会目前在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融合发展层面的现状,找出社会医疗保险发展的规律性,分析制约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融合发展的因素,说明二者融合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然后借鉴国外先进的社会医疗保险改革经验,从中学到精华,更好地应用于国内市场;最后主要从政府优化融合发展的环境、加强商业健康保险的自身建设和营造更加进步的社会氛围三个方面入手,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