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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制度是指以我国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对纠纷的当事人采取说服教育、规劝劝导等方式,使纠纷当事人保持冷静、公平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以此化解矛盾争议的一项法律制度。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大举措。长久以来,它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在矛盾双方自愿调解的前提下,由于调解的过程简单,快速,低成本更加符合客观现实,因此人民调解制度为一般群众所认可。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时期,治国方略表现从“人治”到“法治”转变。一项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社会转型时期的今天又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特别是基层人民的社会矛盾在物业小区这方面尤其凸出,此类纠纷急剧增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使人民调解制度规范化、制度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大部分基层人民的主观世界和日常生活中都认为,法制资源仍然是模糊的,对于这一纠纷解决资源他们有一定的敬畏和服从感,但是对其有效性和公正性又缺乏足够的信心,对于这一资源的成功使用有负面意识。因此,对于大多数的住宅物业的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资源,无障碍化解矛盾纠纷是比较低的。通过比较,家庭、邻里、基层行政权力,社区有名望的人等资源,居民更熟悉,依赖感相对较强。而且,物业业主在解决机制如何选择的问题上,他们更希望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同时,又保持原来的社区,家庭和其他社会关系,所以他们更喜欢并愿意接受他们的长期适用的调解机制。作为一个重要的渠道,对于解决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需要仔细考虑,并逐步改善。本文首先阐述了物业纠纷的类型、成因及其解决特点,然后对物业纠纷人民调解解决的典型分析,说明案例反映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最后,提出了对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的一些改进建议,希望有助于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