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文章内容分为以下几部分: 一、研究背景 城市化是我国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选择。土地是城镇发展的客观载体,城镇用地扩展是城市化的重要表现,健康的城市化过程有利于实现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以及有序转化;而恶性的城市化过程将会导致土地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进一步加剧。城市化在引起城市用地扩展的同时,还必然引起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导致土地权属关系和经济关系发生变化。同时,土地制度和政策也将对城市化发展产生深刻影响,并从宏观调控、内在机制等方面决定着城市土地利用的方向、方式和土地利用者的行为。 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是河北的基本省情,其城市化进程必然要以发展经济为目标,以协调生态环境,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为前提;在遵循土地资源市场配置规律和消费规律的前提下,积极寻求城市发展与土地资源制约之间的平衡机制,通过城乡土地整理,促进土地的集约经营和社会、经济、生态的协调发展。因此开展河北省城市化对土地资源利用的影响与对策研究,对保护耕地、节约土地,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城市化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研究内容看,不同学科对城市发展与土地利用问题研究的侧重点各有差异。如在城市边缘的形成机制、城市形态学、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城市土地开发理论方面均有研究成果,并在一定范围内,指导了实践。然而在解决城市化对土地资源利用的影响问题上,目前国内还缺乏系统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能为微观操作、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的研究成果。城市化对土地资源利用的影响与对策问题在我国依然是一项新课题,亟待从理论上和实践中进一步提高认识。 二、论文研究的思路与主要内容 论文首先在对国内外城市化与土地利用的有关研究文献进行综述,回顾了河北省城市化发展历程和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河北省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利用状况与存在问题,主要包括:(1)城镇建设盲目性大,城镇规模偏小,用地集约化程度低;(2)城镇建设贪大求洋,用地盲目扩展,用地粗放问题进一步加剧;(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双重用地问题、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4)城镇土地利用结构中,工业用地比重偏大,道路广场用地比重低,绿地少,商服等第三产业用地有待进一步扩大等;(5)城市用地布局不合理,如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相互干扰,土地利用效益尚未充分发挥,“优地劣用”的现象普遍;(6)土地收益分配有欠公允,耕地资源不断减少、人地关系趋于紧张等。 论文在分析河北省城市化发展目标的基础上,研究了河北省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利用结构、规模变动情况,对城市扩展用地需求、城市扩展占用土地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包括省会石家庄城区扩展用地结构、其省他辖市城区扩展占用土地、县级市、县城和建制镇扩展用地结构、城镇建设占用耕地情况等。得出结论:城镇用地扩展主要为农用地,预计占用比例在80%左右,其中占用耕地的比例预计在70%以上,耕地减少是不可避免的。随着城市化的进行,农村人口的逐渐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应相应逐渐减少。未来20年预计河北省减少307807公顷,其中有10%左右因分布在城镇周围而转为城镇用地,其余90%可用于发展工付业或退宅还耕。如按20%实现退宅还耕,可补充耕地约61561公顷,占建设占用耕地的47.1%,可减缓耕地减少的速度;如有43%实现退宅还耕,则可补充耕地132357公顷,超过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可实现耕地的占补平衡。因此随着城市化的进行,制定优惠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农村退宅还耕力度,可有效减缓耕地减少速度,甚至实现占补平衡。 论文最后提出了城镇化进程中,加强土地资源利用管理的对策与建议。指出市场已经开始在城镇化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城镇化的进一步推动将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将主要靠制度而不是靠政府。城镇化进入了以创新为主的制度建设阶段,其重点将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新体制。在宏观上,通过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积极引导城镇化进程;在微观上,通过健全城乡土地市场机制,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同时在国家法律法规指导下,注重完善省内相关配套政策,创造有利于城镇化发展的土地政策环境。 第一,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制定符合实际的土地利用政策。提出要正确认识城镇化发展和用地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城镇发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关系,采取积极态度,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科学的保护观,遵循城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充分考虑河北人口基数大、农业人口比重高的客观现实,制定与我省人口和土地省情相适应的城市化,以及城市建设用地制度和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合理推进河北城镇化进程。 第二,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上加强城镇土地利用布局与规模的调控;改革规划编制方法与模式,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加大内涵挖潜,控制盲目外延;加强县城土地利用政策引导,积极推进县城的城市建设,实施“土地换保障”政策。 第三,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城乡双重占地问题。伴随城市化进程,乡村人口数量绝对减少之后,能否建立起用地方式从非农领域向农业生产领域转变的“退出机制”,将是减缓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扩张势头、降低城乡居民点用地总量的关键因素之一。采取措施一是深化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政策措施,制定、完善和落实农民进城后的同等市民待遇,从根本上解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提高农民进城的积极性;二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体制的建立;三是建立进城退宅发展补偿基金,主要用途为农民退出宅基地补偿补助与进城家庭安置补助;四是严格控制新增农村宅基地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