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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十几年中,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发展迅速,并已取代中小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上的主体。发展机构投资者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发挥其完善公司治理的作用,2006年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机构投资者应在公司董事选任、重大事项决策、经营者激励与监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那么我国的机构投资者是否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改善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而提高公司业绩呢?如果是,那么能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如果不是,又是受到那些因素的制约?本文以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研究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行为以及在机构投资者参与下对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具体包括论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相关概念界定,论文的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第二章、第三章,理论分析。首先分析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包括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动机、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并从经济学角度对参与行为进行了分析。接着分析了在机构投资者的参与下对公司绩效产生的影响,从而为本论文的研究进行了理论铺垫。第四章、第五章,实证分析。文章选取了2007、2008和2009三年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并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选取了基金持股比例、基金持股制衡度为解释变量,托宾Q、总资产现金回收率、总资产报酬率为被解释变量,对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上市公司绩效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实证研究。第六章,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研究结论,并针对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对证券市场和机构投资者分别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是:(1)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上市公司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高的公司具有更好的绩效水平。(2)机构持股制衡度与上市公司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制衡度越高,机构投资者越能在公司治理中与控股股东相抗衡,从而减少控股股东对小股东的利益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