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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是一个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研究课题。早在1995年,青木昌彦等世界银行专家就断言,“公司治理结构将成为企业改革的中心议题”。规范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当务之急。中国目前止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其特殊的条件是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经验可以完全照搬。本文认为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要从外部环境和内部治理结构两方面进行。国有转制企业的治理结构要有效建立起来,首先应完善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利职业经理人市场,创造一个“中性”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中国国有转制企业治理结构内部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超强控制问题突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都未发挥其职能作用;新老“三会”职能紊乱,相互掣肘;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究其原因,从客观上来看,国有企业是中国历史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的产物;从主观上看,是由于存在下述四个方面的误区:(1)在指导思想上没有摆脱传统模式和传统观念的束缚,试图迁就传统体制和传统观念;(2)在具体监管中片面强调外部的、非法人治理的监督手段; (3)在治理机制上片面强调约束,较少强调对经营者的激励;(4)在企业治理推进层面上,目前还停留在探讨理论层面,而相对忽视现实的运作实务与操作指导研究。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必须塑造出既符合“经济人”人格特征,又具有企业家才能的国有股代表,使其既有能力又有动力去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本文提出的改进和完善我国国有转制企业治理结构的具体对策主要是:第一,重构公司股权结构。第二,有效地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主要的措施包括:确保各产权主体尤其是出资方具有资本化人格;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和约束;健全各类市场体系,强化公司外部监督;建立规范透明的企业运营机制:设计有效的内部人(尤其是经理人员)激励机制;构建企业家市场和企业家队伍。第三,健全公司治理的组织机构,确立保证监督有效实施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第四,充分利用各种物质手段激励经营者。最后本文还就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