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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音乐、网络文学、动漫、游戏、直播等为代表的新兴数字创意产业的快速崛起,加之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产品、虚拟现实设备等新兴数字创意装备产品种类不断丰富,这类极具爆发力的产业的新产品运作模式也成为业界及学界关注的焦点;其次,消费需求升级以及互联网技术的超高速发展,驱动数字创意设备及创意服务内容的快速迭代,在此过程中企业积极进行跨边界多主体互动合作的过程中,如何有效的共创活动,并借助企业内部的员工投入将外部知识内化吸收,进而提升企业新产品开发绩效也成为我国数字创意企业创新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现有文献有关多主体价值共创的研究主要是遵循服务主导逻辑,强调不同主体的互动和参与,缺乏针对数字创意产业情景下的多主体价值共创独特性的研究;研究方法主要以质性研究为主,侧重于对多主体价值共创的描述和解释,缺乏对多主体价值共创内在维度的界定以及其测度,仅有的一些量化研究尚未形成统一的结论。此外,数字创意产业依托产业集群进行企业创新及产品创新发展,充分挖互补性资产,进而实现价值链重构,这一资源整合基础上的价值共创模式的发展路径,依然面临后来者优势及全球虚拟价值链体系的冲击。但在数字经济环境下,数字创意企业如何有效的开展多主体价值共创活动,以及这种共创活动如何实现企业新产品开发绩效的提升等方面的问题尚付阙如。
基于此,本文在整合多主体价值共创、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社会认知理论的基础上,探究数字创意企业多主体价值共创的运作机制,旨在打开数字创意企业多主体价值共创与新产品开发绩效之间的黑箱。本文首先通过文献分析界定了多主体价值共创、创造性过程投入及新产品开发绩效的维度;其次,通过探索性案例研究对数字创意产业情景下多主体价值共创与新产品开发绩效的作用机理进行理论构建,构建了“多主体价值共创——创造性过程投入——新产品开发绩效”的理论模型。在此基础上,结合相关文献,提出假设;最后,通过问卷调研及PLS-SEM实证分析进行相关变量的测量及路径关系的检验,拓展了多主体价值共创理论。
本文所得出的研究结论包括:(1)数字创意企业的多主体价值共创可以分解为多主体交互、知识共享、关系嵌入及平台整合四个维度,同时还证明了多主体价值共创是数字创意企业实现新产品开发绩效提升的重要驱动因素,多主体价值共创的不同选择对新产品开发绩效的影响虽存在差异,但均呈显著正相关关系;(2)创造性过程投入中问题识别与创意产生对多主体价值共创与数字创意企业新产品创新绩效之间具有部分中介作用,信息搜索及编码对于多主体价值共创与数字创意企业新产品创新绩效之间不具有中介作用,另外,由于平台整合的综合性及冗杂性,创意产生在平台整合与新产品开发之间同样不存在中介效应;(3)伙伴互补性在多主体交互与问题识别之间起负向调节作用;在知识共享与信息搜索及编码,知识共享与创意产生之间起正向调节作用;在关系嵌入与创意产生之间起负向调节作用。伙伴互补性在多主体交互与信息搜索及编码,多主体交互与创意产生之间,在知识共享与问题识别,在关系嵌入与问题识别,关系嵌入和信息搜索及编码,在平台整合与创造性过程投入的三个维度间均不起调节作用。(4)伙伴相容性在知识共享与信息搜索及编码,知识共享与创意产生之间起负向调节作用;在关系嵌入与创意产生之间起正向调节作用。伙伴相容性在多主体交互与创造性过程投入的三个维度间,在平台整合与创造性过程投入的三个维度间,在知识整合与问题识别间,在关系嵌入与问题识别,在关系嵌入与信息搜集及编码间均不起调节作用。
主要理论及实践意义包括:理论上,发展了数字创意产业的研究视角;明确了多主体价值共创的内在维度,从共创活动的角度丰富了多主体价值共创的理论基础;从新产品开发的角度来具体解释了多主体价值共创的结果,并且引入了员工创造性过程投入的概念,打开了共创活动对新产品开发的“黑箱”,有助于弥补以往研究的缺口。实践上,多维共创活动的运行机制不仅有助于企业将分散的外部市场及技术信息与内部条件相匹配,实现多方共赢,同时也为企业的新产品开发提供了路径选择,为更好的推动数字创意企业的产品创新以及企业发展转型提供指导;另外,本研究的开展能够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引导员工投入到创新过程中,从而提升员工投入的有效性,与此同时还能够提升员工对共创活动中的相关信息和知识的吸收能力,以开发出高附加值的产品。
本文研究创新之处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1)对接价值共创经典理论,整合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平台特性,通过文献归纳及探索性案例研究的方式,从多主体交互、知识共享、关系嵌入及平台整合四个方面解释和分析了多主体价值共创的内在机理和维度划分,实现了本研究的理论创新;(2)进一步明确多主体价值共创产出结果分析,引入员工投入和产品创新的相关内容,构建了针对数字创意产业的“多主体价值共创——员工创造性过程投入——新产品开发绩效”理论模型,揭示了兼具商业性和艺术性的数字创意企业的新产品开发绩效提升的作用机理,将价值共创研究向微观组织和战略领域拓展;(3)引入伙伴匹配性的情境条件,通过伙伴互补性和伙伴相容性这两个情境条件的引入,为数字创意企业多主体价值共创与创造性过程投入间的关系提供了更加深入的解释,进一步解释了员工创造性过程投入的边界条件。
现有文献有关多主体价值共创的研究主要是遵循服务主导逻辑,强调不同主体的互动和参与,缺乏针对数字创意产业情景下的多主体价值共创独特性的研究;研究方法主要以质性研究为主,侧重于对多主体价值共创的描述和解释,缺乏对多主体价值共创内在维度的界定以及其测度,仅有的一些量化研究尚未形成统一的结论。此外,数字创意产业依托产业集群进行企业创新及产品创新发展,充分挖互补性资产,进而实现价值链重构,这一资源整合基础上的价值共创模式的发展路径,依然面临后来者优势及全球虚拟价值链体系的冲击。但在数字经济环境下,数字创意企业如何有效的开展多主体价值共创活动,以及这种共创活动如何实现企业新产品开发绩效的提升等方面的问题尚付阙如。
基于此,本文在整合多主体价值共创、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社会认知理论的基础上,探究数字创意企业多主体价值共创的运作机制,旨在打开数字创意企业多主体价值共创与新产品开发绩效之间的黑箱。本文首先通过文献分析界定了多主体价值共创、创造性过程投入及新产品开发绩效的维度;其次,通过探索性案例研究对数字创意产业情景下多主体价值共创与新产品开发绩效的作用机理进行理论构建,构建了“多主体价值共创——创造性过程投入——新产品开发绩效”的理论模型。在此基础上,结合相关文献,提出假设;最后,通过问卷调研及PLS-SEM实证分析进行相关变量的测量及路径关系的检验,拓展了多主体价值共创理论。
本文所得出的研究结论包括:(1)数字创意企业的多主体价值共创可以分解为多主体交互、知识共享、关系嵌入及平台整合四个维度,同时还证明了多主体价值共创是数字创意企业实现新产品开发绩效提升的重要驱动因素,多主体价值共创的不同选择对新产品开发绩效的影响虽存在差异,但均呈显著正相关关系;(2)创造性过程投入中问题识别与创意产生对多主体价值共创与数字创意企业新产品创新绩效之间具有部分中介作用,信息搜索及编码对于多主体价值共创与数字创意企业新产品创新绩效之间不具有中介作用,另外,由于平台整合的综合性及冗杂性,创意产生在平台整合与新产品开发之间同样不存在中介效应;(3)伙伴互补性在多主体交互与问题识别之间起负向调节作用;在知识共享与信息搜索及编码,知识共享与创意产生之间起正向调节作用;在关系嵌入与创意产生之间起负向调节作用。伙伴互补性在多主体交互与信息搜索及编码,多主体交互与创意产生之间,在知识共享与问题识别,在关系嵌入与问题识别,关系嵌入和信息搜索及编码,在平台整合与创造性过程投入的三个维度间均不起调节作用。(4)伙伴相容性在知识共享与信息搜索及编码,知识共享与创意产生之间起负向调节作用;在关系嵌入与创意产生之间起正向调节作用。伙伴相容性在多主体交互与创造性过程投入的三个维度间,在平台整合与创造性过程投入的三个维度间,在知识整合与问题识别间,在关系嵌入与问题识别,在关系嵌入与信息搜集及编码间均不起调节作用。
主要理论及实践意义包括:理论上,发展了数字创意产业的研究视角;明确了多主体价值共创的内在维度,从共创活动的角度丰富了多主体价值共创的理论基础;从新产品开发的角度来具体解释了多主体价值共创的结果,并且引入了员工创造性过程投入的概念,打开了共创活动对新产品开发的“黑箱”,有助于弥补以往研究的缺口。实践上,多维共创活动的运行机制不仅有助于企业将分散的外部市场及技术信息与内部条件相匹配,实现多方共赢,同时也为企业的新产品开发提供了路径选择,为更好的推动数字创意企业的产品创新以及企业发展转型提供指导;另外,本研究的开展能够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引导员工投入到创新过程中,从而提升员工投入的有效性,与此同时还能够提升员工对共创活动中的相关信息和知识的吸收能力,以开发出高附加值的产品。
本文研究创新之处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1)对接价值共创经典理论,整合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平台特性,通过文献归纳及探索性案例研究的方式,从多主体交互、知识共享、关系嵌入及平台整合四个方面解释和分析了多主体价值共创的内在机理和维度划分,实现了本研究的理论创新;(2)进一步明确多主体价值共创产出结果分析,引入员工投入和产品创新的相关内容,构建了针对数字创意产业的“多主体价值共创——员工创造性过程投入——新产品开发绩效”理论模型,揭示了兼具商业性和艺术性的数字创意企业的新产品开发绩效提升的作用机理,将价值共创研究向微观组织和战略领域拓展;(3)引入伙伴匹配性的情境条件,通过伙伴互补性和伙伴相容性这两个情境条件的引入,为数字创意企业多主体价值共创与创造性过程投入间的关系提供了更加深入的解释,进一步解释了员工创造性过程投入的边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