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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的供给是政府治理领域的一项核心内容,有效地公共服务供给被视为“善治”的表现。中共十八大以后,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工作思路上实现了重大理论创新,公共服务成为中国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的中心话语。在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管理体制下,农村公共服务发展的滞后已然成为制约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障碍。当今社会,在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服务体系的建构已然成为社会共识的时代氛围下,本文提出将网络治理理论用于农村公共服务的创新实践,探讨政府、市场、社会建构怎样的关系形式以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再生产。本文采用文献研究和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收集网络治理理论及农村公共服务的相关资料,在网络治理理论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如何实现公共服务的网络化供给。研究发现,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历史演变的过程中,农民个体性的增长和国家对于公共性的追求能够统一于农村公共服务网络化供给体系中。在农村公共服务网络化供给的实践建构中,首先,政府承担“元治理”责任的同时,还会与市场组织、社会组织一起以“自组织”的形式发生联合与协同;其次,政府组织、市场组织、社会组织间双重资源依赖关系造成了农村公共服务的委托与代理,进而促成公共服务“安排者”与“生产者”的分离;最后,秉承社区主义的内涵,将政府组织、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等多元供给力量组成的关系网下沉到农村社区,增强农民在公共服务中的话语权。在上述三个条件的共同作用下,具有不同位置与关系的政府组织、市场组织与社会组织在农村公共服务网络化供给场域中形成了“一主多元”的合作关系模式。这种关系模式在“结合型社会资本、桥接型社会资本以及联结型社会资本”的共同作用下得以维持。与此同时,为了保障农村公共服务网络化供给的有效性,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制度性建构,其中包括管理机制、监督机制、法制机制,这些制度性建构表现为农村公共服务网络化供给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