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粮食财政补贴是指政府为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或不足,向微观经济主体(农场主、粮农)无偿转移经济收入,通过改变粮食产品和生产要素价格,产生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保护粮农生产积极性。当今世界,对粮食实行补贴是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保护和发展农业的重要政策,而且补贴趋势逐渐由价格支持转向收入支持。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原有的对粮食价格进行的间接补贴方式也要进行改革与完善,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一、政府对粮食实行补贴的必要性首先,粮食作为特殊商品和战略物资,其自身的需求弹性小,决定政府必须对粮食补贴,以调控市场价格、保护生产。其次,粮食的社会公益性导致如果没有外力支持,其供给量会减少,所以政府必须对粮食补贴,缩小收益差距。第三,目前种粮效益低,从保护农民利益出发,需政府对粮食补贴,保证农村的稳定。第四,从保护农业角度考虑,为提升国内粮食产品国际竞争力,保护本国农业免受冲击,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政府需对粮食补贴。第五,政府为掌握足够粮源,调控市场,需要对粮食进行补贴。二、我国粮食补贴政策的状况与存在问题(一)从我国粮食补贴历史看,我国采取的粮食补贴政策主要是通过对粮食企业(即流通环节)进行的补贴,归根结底是对消费者的补贴,是一种间接补贴方式。 <WP=37>(二)我国现有的以保护价为主的粮食补贴政策存在很多敝端:违背了市场价值规律、保护重心偏离、效率低下等,使国家财政不堪重负,粮食企业亏损严重。三、改革和完善我国粮食补贴政策势在必行首先,我国目前补贴政策急需改革。一是目前各级财政不堪重负;二是粮食购销市场放开,再对国有企业实施保护显失市场经济公平合理原则;三是调整粮食生产结构,提高农民收入迫在眉睫;四是加入WTO,粮食补贴政策需与之规则相适应。其次,实行粮食直接补贴是一种必然趋势。一是从国际粮食补贴政策走向看,直补是一种趋势;二是从间接补贴执行情况看,很不尽人意,直补势在必行;三是从世贸组织规则要求看,心须实行直补。四、对我国实行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建议首先要选择现阶段我国粮食直补最佳目标。补贴目标要有一定的弹性,要应势而动。借鉴欧盟补贴政策目标经验,现阶段我国直补目标主要是有效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促进粮食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国有粮食企业成为“四自”市场主体。其次要正确选择现阶段我国直接补贴方式。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情况及粮食安全状况看,我们应选择与种粮农民交售粮食数量挂钩的补贴方式,虽然属WTO黄箱政策,但目前我国在AMS的8.5%内还有很大空间,应很好的利用。销区可以取消保护价,但主产区还要对优势品种予以保护,确实起到提高种粮农民收入、提高种粮积极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作用。第三,建立直接补贴政策规范。一是补贴资金应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补贴对象易定位在为社会提供商品粮的农户;三是补贴范围各地要根据粮食供求平衡需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补贴品种;四是补贴标准要以保护<WP=38>价与市场价的价差为依据,结合财力情况合理确定;五是补贴粮食面积要由相关部门联合,按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统一计算;六是补贴资金发放要选择简单、易操作的方式。第四,粮食直补中应重视问题及解决办法粮食直补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应予以重视的有四个问题:一是直补后可能出现农民卖粮难问题;二是直补后受供求影响,农民收入可能会下降问题;三是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老人、老粮、老帐”包袱沉重的问题;四是直补后农发行贷款管理方式与体制不适应问题。对农民卖粮难问题,主要解决办法有:一是在粮食产区建立粮食定购政策,确保一定粮源;二是加快粮食产销区合作,缓解产区库存压力;三是实行出口鼓励政策;四是大力扶持粮食加工及饲料转化企业;五是加快收购主体多元化。对农民收入下降问题,主要解决办法有:一是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二是根据当地财力逐步扩大粮食补贴范围,提高粮食补贴标准;三是加快农村费税改革,减免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对国有粮食企业“三老”问题,主要解决办法有:一是老粮实行新老粮食划断,锁定库存,核定价差,分段促销,逐步消化;二是老帐要分清责任,属政策性亏损财政应予以停息,并用粮食风险金逐年消化;三是老人问题,对职工安置要纳入当地再就业工程和社会保障体系,对与企业解除关系的职工经济补偿等资金向财政申请,予以借款;四是解决农发行现行贷款管理方式与市场化改革要求不适应的问题,主要是调整业务范围和经营政策,确保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需扶持的多元收购主体予以投放贷款,避免出现卖粮难问题。并要尽量放宽和简化贷款条件和手续,以解决企业收购、加工等所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