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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的一个核心理论基础是信息不对称引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导致市场失灵。金融市场的脆弱性和外部性也是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加强监管的重要原因。一个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虽然会因不同的监管目标而具有一定的内生性,但其决定力量还是一个国家的金融发展状况,一个国家的金融经营模式的选择多半是金融创新不断突破监管体制的束缚并推动监管体制进行适应性改革的渐进式过程。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的选择路径及其监管体制就是本论文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第1、2章,阐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并主要介绍了本文涉及的相关金融监管的基础理论和美国的实践经验和教训。第二部分包括第3章至第8章。第3章介绍了我国综合经营的实践和挑战,并用相当的篇幅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了我国综合经营的必然性,其后思考了我国实践综合经营的制约因素,为后面的金融监管分析提供了对象性基础。第4章,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剖析我国综合经营的初级阶段——战略联盟阶段,因其在我国比较普遍并存在诸多现实问题,因而通过笔者亲身经历的监管体验提出战略联盟阶段不断推进的建议,以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第5章重点论述了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问题,因其是我国综合经营模式在目前乃至未来的相当一段时间里的现实选择,所以笔者做了重点论述。尤其是对其内部关联交易和资本金重复计算等问题做了分析,并以泰达国际的为例对我国准金融控股公司特点进行了分析。上述第3至5章主要论述经营模式等金融市场的内容,第6、7章则是以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为主要内容,分别阐述了欧美和中国的监管体制的历史沿革,并进行了对照性分析,为后续章节的结论性叙述做出了准备。第8章提出了我国的金融监管的体制框架的建议,不仅考虑了我国的金融传统和市场现实,也从经济学的成本效益分析,既考虑现实也考虑未来,确保金融监管体制既具有历史性又具有前瞻性,既具有监管金融安全的功能,又具有引导金融发展提高金融效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