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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选题备案制度是我国图书出版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之一。该制度是根据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的规定,出版单位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内容,可能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在出版之前报请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经审核批准之后方可出版的一种出版行政管理制度。该制度与公民出版自由的权利关系密切,但是,目前国内学者在研究出版自由问题的时候,大多都忽略了这一制度。本文首先介绍了重大选题备案制度的概念。接下来针对该制度存在的法理基础——出版管理理论与出版自由理论,进行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关于出版管理理论,本文既介绍了西方的集权主义理论、自由主义理论和社会责任理论三种重要理论,也介绍了我国的“喉舌”理论和“舆论导向”理论;关于出版自由,既介绍了西方出版自由的代表人物密尔顿、杰斐逊和密尔的观点,也介绍了马克思和列宁的出版自由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人的出版观。其中重点介绍了党的三代领导核心的出版思想。在这一部分的最后,对东西方,尤其是对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出版自由观念进行了比较,并尝试着探讨了其中差异的根源。接下来,本文从重大选题备案制度的产生、发展与完善,包括备案范围、备案程序、审核标准在内的重大选题备案制度的制度架构等角度,对该制度进行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关于该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本文较为全面地分析了与该制度有关的几项法规、规章,并分析了其中的细微变化所体现的出版管理思路的调整;关于重大选题涉及的范围,本文对十五类重大选题的范围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就范围的扩张与出版自由权利的关系进行讨论;对于备案程序,本文不但介绍了完整的备案流程,并且重点讨论了备案审核权的归属;对于审核标准,本文通过归纳,将现有的审核标准进行了分类。在这一部分的最后,本文归纳了重大选题备案制度的几个重要特点,认为该制度属于内容事先审查性质,“备案”具有行政审批的特点,并且对该制度与禁载制度进行了比较。在本文的最后一部分,主要探讨了如何在出版自由的视角下完善重大选题备案制度。本文认为,依法治国、保障人权等内容写入宪法,为在出版自由的视角下对重大选题备案制度进行研究提供了可能性。这一部分首先讨论了该制度与出版自由的联系,认为该制度是设立在出版自由框架内的一项制度;该制度是我们国家出版自由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实现的产物;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体现出了对公民出版自由权利的尊重。接下来讨论了该制度在实施中可能会妨害出版自由,同时提出了应正确看该制度对出版自由的妨害。在本文的最后,对重大选题备案制度的改进提出了若干建议,包括审查的范围确定化、固定化,审查的标准确定化、公开化,通过制定《出版法》,将该制度法制化,以及如何完善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