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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之一,被大多数国家认为是建立金融稳定长效机制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它的作用在于保护存款者的利益,防范银行挤兑,增强人们对国家金融体系的信心。然而任何制度的实施都有利有弊,存款保险也不例外。它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了道德风险问题。即存款人失去了自我保护的激励,银行为了高额利润更倾向于从事高风险投资,监管者放松监管等。但是我们并不能因为道德风险的存在而漠视存款保险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所发挥的积极成效。自1933年美国首先确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以来,许多国家都加入到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行列。我国自1993年就确立了设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目标,至今这一计划已经酝酿了16年之久。近两年,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设推进工作正明显加快,工作重心已从理论研究、模式探讨转向制度设计与实施阶段。目前,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迈向实质性操作阶段。基本框架已经建立,如实行限额赔付、强制保险、差别费率,赋予存款保险基金一定职权等。但是具体如何设计这样的制度以最大程度的防范道德风险,采取哪些措施来应对由于配套制度环境的不完善而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仍然存在争议,有待研究。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基于防范道德风险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和配套环境的完善提供建议,具有非常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注重多学科的融合,强调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运用了博弈模型、边际分析法、回归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首先对存款保险道德风险进行基本理论阐述,并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和边际成本理论两种视角对道德风险的成因进行分析。其次,对我国现阶段存款保险制度的设立现状和基于防范道德风险的制度设计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做了介绍,并分析了我国设立存款保险的相关制度环境及其主要缺陷。再次,分别从实行差别费率、限额保险,赋予存款保险机构风险管理权和加强金融安全网的协作等方面对国外的道德风险防范措施及对我国的启示进行介绍。最后,对我国存款保险的道德风险防范从制度设计和环境完善两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制度设计主要研究了差别费率的制定、赔付限额的确定和我国存款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权的授予,其中对差别费率制定的合理性从存款保险基金预测和保费对银行净利润的影响两方面进行考察。同时,提出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建立科学的风险评级体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和加强金融安全网的信息共享与协调配合等相关环境的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