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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问题是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获取工资仍然是劳动者参与劳动的最根本的目的,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以法律手段强制规定雇主必须支付给雇员的工资底线。目前为止,世界上90%以上的国家都已经建立了这一制度,而我国由于历史原因实施较晚,直到1994年劳动法中才有政策性规定,直到2004年才以法律形式出台《最低工资规定》,在覆盖范围、执行形式、监管力度、调整频率等许多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在这种背景下利用高质量的数据来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就业、生产率、出口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是很在意义的。本文利用2000年到2006年工业统计数据(其中2004年是经济普查数据)与政府网站上获得的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数据整理而成为面板数据,以2004年新的最低工资规定的颁布与实施为契机,采用二手资料分析法和事件研究法为基本研究方法,研究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它对于就业、企业生产率、出口的影响。基于固定效应模型,通过相关性分析、回归分析、配对样本T检验的分析,得出以下研究结果:最低工资标准在2004年后的执行情况比之前显著改善;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对就业有正的影响;最低工资的执行对生产率有正的影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2004年后的生产率比之前显著提高;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2004年后的生产率比之前提高的程度不如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显著;通过三步回归法,验证了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通过就业这一中介变量对出口有正的影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2004年后的出口额比之前显著提高;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2004年后的出口额比之前提高的程度不如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显著。本文的研究结论就是,2004年新的最低工资规定的颁布实施,使得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显著改善;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力执行有利于就业,有利于促进生产率的提高,同时,通过就业这一中介效应,也对出口有促进作用。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研究视角是基于微观企业层面,并且采用了高质量的面板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