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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意义上,所谓公民参与是指为了落实民主政治,维护公共利益,公民个人或公民团体通过特定的参与途径,影响政府公共治理过程的意愿和行动。公民参与是在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下,公民所具有的一种普遍性和广泛性的行为,与之相适应,有关公民参与的权利、方式及其运作机制等便构成了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在西方国家兴起的公共治理思潮及其行政改革浪潮,为公民参与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公民参与具有了强烈的时代价值。它既有利于推动政治文明进程,也有利于建构服务型政府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公民参与的动机在理论界观点众多,但归结而论,主要体现为:民主政治的落实、维护公共利益以及公民资格的发挥。尽管公民参与在西方国家学术界存在着“第三条道路”等深厚的理论基础,但又面临诸如民主理念与效率提升的博弈等多方面的挑战。尤其是在中国具体的政治文化环境中,公民参与还存在着像传统观念的束缚等许多障碍性因素。为此,在现时代,急需从理论上建构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公民参与的实现途径。可以概括为:培育公民参与意识、加强公民参与制度建设、夯实公民参与物质条件、规范公民参与程序、创新公民参与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