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是统筹我国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面临的重大问题。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把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城乡二元的经济格局和“以农养工”的非均衡发展战略造成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缺陷,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仅在总量上不能满足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和农村居民生活的需要,而且在供给结构上存在供给过剩和结构失衡的矛盾。如何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如何使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能够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需求是“三农”问题中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大难题。本文在此背景下研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在多中心理论的指导下,通过改革单一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构建政府、市场、第三部门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来改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以此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全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全文的绪论。在绪论中提出了本文研究的背景及意义,本文的研究方法、内容结构,以及国内外对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的状况。第二部分阐述公共产品相关理论和多中心治理理论。首先是对农村公共产品的内涵、分类进行了阐释。农村公共产品是指在农村范围内消费的公共产品,是用来满足农村公共生产、生活及农村发展需要,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和服务。按公共产品的性质将农村公共产品分为农村纯公共产品、农村准公共产品。在概述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基础上,指出其具有自治的秩序、公众的参与、多元的利益和多样的选择四项特征,以及多种选择、减少搭便车行为和更合理的决策三大优点,最后得出多中心理论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应用价值第三部分,以江西省遂川县为例,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指出了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面临三大问题:供给总量不足、供给结构不平衡、供给存在不公平。供给总量的不足表现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及农村教育等方面的公共产品供给严重短缺。结构不平衡表现在产品结构的不平衡。供给的不公平主要表现在城乡供给不公平,地区之间的不公平。最后得出,长期面临的供给问题的原因是采用了以政府为单中心的供给模式,同时指出,这种模式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存在着供给方式单一、供给资金来源单一、决策方式单向性的三大缺陷。经过理论和现实的反思,引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单中心模式急待创新,要积极探索农村公共产品多中心供给主体的模式。第四部分对国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得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将成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改革的新方向。第五部分将多中心治理理论引入到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研究过程中,在多中心的制度安排下,通过建立多中心的需求表达机制、培育多中心的筹集资金机制、推行多中心的决策机制,实行多中心的供给主体机制,构建了多中心治理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并对实现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多元化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