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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产业由于其自身的技术经济特征,过去一直被认为是自然垄断产业,因此,世界各国对其都实施了垂直一体化垄断的经营体制。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学及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认识发生了变化:电力产业只是输电和配电环节仍然具备自然垄断性,而发电和售电环节并不具备自然垄断性,后者完全可以引入竞争。于是,很多国家对其电力产业进行了市场化改革。不同的国家立足本国国情,采取了不同的市场化运营模式及其监管制度。我国如何在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中,针对我国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的现状,借鉴他国的经验并找到并完善适合自己国情的电力产业市场化模式及其相应的监管制度体系,是本文论述的重点。文章分为三个部分进行论述,其中: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主要通过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基本理论中电力产业运行的基本原理、电力产业与自然垄断、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的模式的比较分析得出选择电力产业市场运营模式的决定因素。通过中外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实践中英国、美国、日本以及我国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的实践得出,建立和完善电力产业市场化运营中的监管制度体体系,是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的基本保障。第二部分主要论述分析了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中的政府监管。主要通过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中,美国加州电力危机中政府监管制度的辨析、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必要性辨析论证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中政府监管的必要性。通过对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中澳大利亚、新西兰电力产业市场化中政府监管制度的辨析、澳新两国电力产业市场化运营中政府监管制度的启示,归纳出电力产业市场化运营的监管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非独立的——政监合一的监管模式、二是独立的电力监管模式。第三部分主要是我国电力产业改革监管体制的完善。针对我国电力产业改革监管体制概况及我国电力监管法律规范的现状分析论证了完善中国电力产业监管的法律制度体系迫切性,进而围绕我国电力产业监管体制的目标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实现电力产业经营的有效竞争,实现电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我国电力产业监管制度体系的构架,具体内容包括:建立我国的电力价格监管制度、完善我国电力调度的监管制度、实行电力产业市场准入监管制度、建立电力监管的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我国电力监管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