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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以来,环境问题已逐渐成为全球性的共同问题。环境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和人类社会的生产技术,思想观念、政治经济体制等息息相关。如何应对当前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走可持续性发展道路,解决遏止人类发展的“瓶颈”问题,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问题。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背景下,各国纷纷采取不同措施来保护资源,控制环境污染。在这些措施中,经济措施效果显著,而环境税更成为了国家调控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发达国家的环境税经过了3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税收法律体系。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导致环境问题日趋严重。这种增长是依靠资源和环境要素的大量投入而换得的,因此造成了生态环境资源的严重不平衡,已成为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改善这种情况,我国采取了行政、政治、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力度。效果是有的,但也仍然存在很多不足,比如我国目前不仅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环境税,也缺乏必要的完整系统的环境税法支撑体系。因此构建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税收制度势在必行。有利于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本文主要内容分为六个部分,安排如下:绪论部分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相关动态,为后文的写作打下了基础。第一章是环境税的基础理论研究,首先介绍了环境税的渊源、历史沿革;然后阐述环境税法的概念与理论基础;此后对我国构建环境税收实体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研究;最后分析了环境税收的功能。第二章介绍国外环境税收实体法律制度的内容、特点、效果与对我国的经验借鉴等。主要介绍一些发达国家在开征污染税方面的成果。文中列举了各国针对大气污染方面所设的污染税种,并在对各国做法进行评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开征相应税收的一些有益启示。第三章对环境税在我国的应用情况进行了分析,本章系统论述了我国环境税收法律制度的发展现状,并指出了现有制度的缺陷。从我国现行的涉及环境资源税费的法律规定来看,与环境有关的税费征收所依据的法律最高层次是行政法规,立法层次较低。而且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环境税收法律体系,使得环境经济手段的优势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未能得以充分发挥。第四章在前几个部分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的环境税收实体法律制度构建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环境及政策的现状,对构建和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实体法律制度提出建议。最后总结:环境税收实体法律制度的建立对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是切实有效的,但是这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应结合国情,循序渐进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