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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所蕴含的巨大商业价值日益为人们所瞩目。由于驰名商标享有很高的知名度,能够为权利人带来巨额财富,它历来是商标侵权的主要对象。其中,驰名商标淡化行为是有别于传统商标侵权行为的一种严重破坏驰名商标内在价值的行为,正确认识驰名商标淡化的法律性质,不断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推动驰名商标淡化保护的司法实践,是本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从驰名商标的基本理论入手,通过对驰名商标的基本内涵、认定标准和认定方式的介绍,回溯了驰名商标淡化的历史发展。在此基础上,笔者对驰名商标淡化的基本内涵进行了界定,希望找到适用淡化理论对驰名商标进行保护的理论依据。然后,笔者归纳了驰名商标淡化的分类及其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形式,通过对驰名商标淡化行为的定性,指出了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法理基础。笔者认为,驰名商标淡化行为不仅是一种侵害他人合法商标权益的侵权行为,而且是不当得利行为,在市场竞争状态下更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它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且还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这也正是本文力求能有所突破之处。为了更好的研究驰名商标淡化理论,笔者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国际公约以及世界各国关于驰名商标反淡化的立法与实践模式进行了梳理与总结,这些国际公约、外国立法对于我国的立法完善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最后,在分析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笔者提出要建立以《商标法》保护为主体,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为补充的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体系,并且不断充实反淡化保护的具体内容,以期对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改进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