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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重要的奋斗目标之一。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一致认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把构建和谐社会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而制度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保障。当前,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又处在社会转型期的攻坚阶段,政治文化的多元化和利益需求的多样性凸显,各方面的矛盾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给政治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消极影响。若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构建和谐社会,除了强制性的政策措施,我们更需要一种柔性的手段,即政治社会化。为此,研究和谐社会视阈下的政治社会化问题就具有了理论和实践意义。目前,虽然我国的政治社会化已初见成效,表现为:政治态度相对端正,个体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政治体系不断革新和完善,政治文化传播加强。但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仍面临着多维困境:政治社会化相关理论和制度建设缺位,政治认同感弱化,政治参与的非制度化,传统政治社会化的有效性降低,主导政治信仰危机。透视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对政治社会化的重视程度不够,官本位封建思想残余及民主法治不健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参与机制的制约,政治社会化运行体制弊端,全球化浪潮与社会转型期的双重挑战几个方面所造成的。要解决这些问题,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其对策有:一、加强政治社会化的主体建构,包括党和政府、公民自身、学校和家庭等;二、政治社会化的治理模式,包括科学合理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制权和监督机制、政治参与的良性运作机制、法律制度建设;三、政治社会化的保障条件,包括优化市场经济条件,优化社会自治能力,拓宽政治社会化的内容和方式,注重科学的政治心理分析,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这五个方面。只有在认清当前政治社会化的问题和形势的基础上,辩证的对待其已经取得的成绩和所面临的困境,才能逐渐消除政治社会化的阻滞和谐因素,从而更好的为构建和谐社会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