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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现代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政府管理社会生活的职责与权限在持续不停地扩大,行政机关也愈发地拥有更多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在当代政府管理社会生活的职责与权限中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必不可少的,我们所关注的焦点问题就是怎样才能有效发挥行政自由裁量权积极的一方面,同时又可以避免或者尽全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其消极的一方面。现代行政法学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就是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和国家意志的实施者,其重要职能就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行政自由裁量权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执法工作过程中的公安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其属于一种行政自由裁量权。公安机关承担着行政执法工作和司法工作的双重职责,是我们国家执法机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行使公安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在公安执法工作过程中是非常有必要的。为了防止在执法工作过程中公安机关及其人民民警对公安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目前我国公安机关正在尝试着制定一些行政自由裁量的标准,以达到从事前和事中两个阶段来控制滥用公安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目的。在制度建设方面,虽然目前我们对公安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进行一定程度的法律控制,但是对于滥用公安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对公安机关行政相对人所造成的损害,尽管这种事后控制可以发挥一定的救济效果,可是预防不了公安机关对公安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随意滥用。由于公安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具有较大的选择权限,所以在执法工作过程中十分容易被随意滥用,从而导致了公安机关行政相对人对公安机关的依法行政产生了严重地质疑。时下公安机关执法工作过程中迫切急需解决的一个首要问题就是研究、分析和规制公安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这样既可以使其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又可以最低限度地控制其消极作用。本人通过深入分析公安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把行政自由裁量权中的普遍原理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的实际状况密切结合起来,为深刻理解和运行公安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提出一些建议。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分别阐述了公安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分类及特征。第二部分客观地分析了公安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及对其进行控制的必要性。第三部分分析了公安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在运用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第四部分结合公安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所存在的不足之处,针对性地提出了以立法、行政、司法和社会控制为切入点,阐述控制和规范公安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