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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医之道以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为己任,被奉为“仁术”。但由于医疗行为自身带有侵袭性这个特点,自古医家就非常重视对医德的强调和对医疗行为的规范。但由于医学技术存在的难题、医师的过失医疗行为以及患者的病情的多样性,使得医疗事故频有发生,并未曾断绝。特别是近代以来,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新的医学设备的更新,人们维权意识的加强,大量的医疗纠纷诉诸法庭,引起法律界的高度关注,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民法上的热点研究问题。而医疗过失的认定是解决医疗纠纷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而医师的注意义务是判断医师过失的认定依据。所以本文将会立足民法的基本理念,围绕医疗过失认定的国外判例和研究,并参照医疗临床实例,结合我国审判现状,认真分析和重点研究医师过失的相关问题。首先,在第一章节,笔者会系统概述过失的基本理论,逐一分析过失认定的重要学说。然后通过对国内外关于医疗过失认定问题的规定和判例的比较,并结合我国国内的研究状况,对相关问题进行系统论证。同时对于值得借鉴的国外医疗过失的认定方法说明理由。其次,在第二章节,笔者会对医疗过失认定的标准性问题,即医师的注意义务进行阐述论证。因为医疗行为是一种高技术、高风险的行为,医师应对患者负有高度的注意义务。所以对于医师注意义务的判断将是本文的重点。具体包括医师注意义务的分类、医师是否违反注意义务的认定依据以及医疗过失认定的具体标准,期间也同样会引用一些具体司法审判案例说明相关问题。最后,在第三章节,笔者将对医疗过失成立与否的几个抗辩事由,结合审判实例逐一进行论述。综上,笔者希望通过自己对医疗过失认定这一问题的理解和研究,所提出的一些具体的建议能对法院在审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