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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国家为那些需要法律帮助但由于经济原因无力承担法律费用者或者法律规定的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法律代书、辩护等事项,并适当减免诉讼等费用的一项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制度。目前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不仅已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认可和建立,而且其作用也到了切实有效的发挥。作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模式,在我国经过近二十年的不断实践和发展目前处在转换的阶段。根据我国国情,建立怎样的刑事法律援助的模式是摆在当前的重要的问题。在本文中笔者从刑事法律援助的机构设置、提供法律援助的具体形式和资金筹集三个方面为视角对当前我国刑事法律援助模式进行探讨。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探析刑事法律援助模式的选择:第一部分,刑事法律援助模式理论概述。这一部分首先对刑事法律援助的概念及刑事法律援助模式的范围做出了一个界定。其次通过对刑事法律援助这一制度所蕴含的法价值具体分析了在进行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模式的选择上要体现的价值理念。为下文具体的建议举措奠定理论根源。第二部分,国外主要刑事法律援助模式探析。这一部分分别以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典型代表国家英国、美国和日本的刑事法律援助模式为例,从机构设置、具体服务形式和资金筹集三个方面为视角对域外刑事领域的法律援助模式进行了深入的阐述,以期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模式的选择指明方向。第三部分,我国对刑事法律援助模式的探索。这部分首先介绍了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其次指出目前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在机构设置、具体服务形式、资金筹集方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最后是对造成以上问题原因的简要分析。第四部分,我国刑事法律援助模式的完善。这部分内容主要针对上文中在机构设置、具体服务形式和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模式的选择进行探讨,以此解决上述第三部分提出的缺陷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