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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因素中,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已成为首要因素。因此,我们要注意在改变粗放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往往是以过度透支环境和能源为代价的)的同时,加强能源资源的节约和生态环境方面的保护。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响应十七大的号召,增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而我国的商业银行是社会的重要资金枢纽,其重要位置也促使其应把履行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此举不仅仅是为了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同时也是调整其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因此基于这一前提,我国的商业银行应尽快切断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资金来源,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确立环境准入门槛,从而打乱银行业资金运用的盲目扩张和无序发展的局面,构建起有效的绿色信贷机制,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首先从绿色信贷和赤道原则的概念出发,在对其关系剖析的同时,分析了当前在我国推行绿色信贷机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同时通过其在我国污染类行业(制造业、能源)和环保型行业(静脉产业)中的运用现状的分析,说明了当前推行绿色信贷机制所面临的问题。随后在借鉴发达国家运用绿色信贷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机制提出了建议和策略。本文的研究表明:一方面,我国金融机构和各商业银行竞相建立了相应的绿色信贷部门和新的行业标准,并颁布了自己的贷款指导手册,如中国工商银行就率先从环境和社会责任的角度出台了《关于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的意见》,并提出了“环保一票否决制”,当然,这一切都是以赤道原则为版本的。另一方面,我国的商业银行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贷款发放趋势始终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这其中不排除受信息技术和体制等方面因素的制约,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是以获取商业利润为目的的。此外,新型环保类的朝阳静脉类产业因受到资金瓶颈的制约,也亟待商业银行的资金支持。因此,如何实现商业银行、污染行业、环保行业这三个领域的交叉和利益共享,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提出有效可行的建议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文化的融合,国际一体化的趋势逐步增强,世界各国金融业发展的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程度也在逐步加深。面对我国经济从粗放型模式向集约型模式转变的要求,中国的商业银行除了应该借鉴国际上主流银行的成功经验外,还应根据党的十七大的宏观要求和推行绿色信贷机制的内在要求,从意识领域推行绿色环保方面的宣传和银行的环境责任教育,逐步完善绿色信贷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营造良好的绿色信贷实施环境,力争从制度层面构建起绿色信贷机制的基本框架。此外还可借鉴德国等发达国家创建生态性银行,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建立绿色信贷专项基金等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机制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