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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自1999年正式确立以来,经过10多年的运行实践,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以及保持我国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的起到了“安全网”和“减压阀”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就业人口面对的失业风险日益增加,失业原因也变得多样化和复杂化,作为国企改革配套政策建立起来的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多样化和复杂化的失业风险。 本文以贵州省失业保险制度为例,对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进行分析,发现了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费率制度不公平、失业保险替代率水平低、失业保险受益率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渠道狭窄以及高欠缴率与高基金结余同时存在等。而出现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价值取向由建立之初的保险性质变成了救济性质,使得失业保险制度变成了低风险参保单位向高风险参保单位进行无偿救济的制度。针对制度存在的问题,认为及时调整失业保险制度价值取向,使其从救济性质向保险性质回归才是行之有效的解决之道。并且在保证失业保险基金财务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模型测算,围绕保险性质价值取向提出了具体对现行制度的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