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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位监督是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本文以利益分析法作为理论分析模型,通过对舆论监督中的各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的分析,以期探究错位监督产生的根本原因并提出全面、可行、有效的解决对策。除绪论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5章。各章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阐述新闻舆论监督的错位现象。第一节介绍了舆论监督一些基本概念和范畴,并对舆论监督侧重点进行了界定,指出舆论监督的客体首先应该是公共权力,其次是公共领域中的人和事,最后才是一些普通公众中存在的不良现象。第二节阐释了我国舆论监督的错位现象,指出当前我国舆论监督存在着重点、层次、地域三方面的错位,造成了舆论监督职权的弱化和新闻资源的不合理分配。
第二章对本文使用的理论分析模型——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利益分析法的地位、作用和基本原理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指出利益分析法作为人类社会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分析方法,在研究错位监督问题时优于其他分析方法。
第三章根据利益分析法的要求,深入分析了舆论监督中人民、媒体、党和政府四大主体的相互关系及其利益指向。在分析人民与党和政府的关系时,引入经济学“委托—代理”理论,指出基于委托—代理关系的权力运行机制要求党和政府在实际工作时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在分析人民与媒体的关系时指出,人民是舆论监督本质意义上的主体,然而人民概念的泛指性和抽象性,使得新闻媒体成为舆论监督法律意义上的主体。在探讨党与媒体的关系时指出,党在接受媒体舆论监督的同时,对媒体实行领导和监管。在探讨党与政府的关系时指出,在我国党作为执政党与政府同属于一元主体。
第四章探讨了错位监督的原因。通过对上述相互关系与利益的分析,指出舆论监督错位的直接原因在于监督成本和风险大于监督收益;根本原因在于党与媒体以及党与政府之间的现行关系,即媒体在监督党的同时又必须接受来自党的领导和监管,同时,现有的党政关系也使媒体在对政府进行舆论监督时举步维艰。
第五章提出了错位监督的解决对策。针对错位监督的原因,从调整利益关系入手,在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下,提出创新监督机制、转换观念意识、出台法律法规、重视精神鼓励等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