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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预算监督权”这个词现在特别时髦,尤其是随着现代国家税收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公民民主权利意识的增强,已成为沸点民生。由于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既有权选择政府的组成,也有权监督政府的活动。前者是选举的结果,后者以政府预算为契机。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予,政府的运作以人民提供的税收为基础。监督政府权力的运作比决定政府的组成更具现实意义。监督权具有日常性,与社会大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预算民主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基础。随着分税制的实施,省一级政权组织的收入在不断增加,同时由于省级是拥有立法权的基层政权组织,它对国家预算监督制度产生着重要影响。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省级人大预算监督在实际中存在着监督乏力、信息不透明、立法滞后等一系列问题。本文以省级人大预算监督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现存现象进行分析,找出成因,提出对策。第一章:对人大预算监督进行理论分析,分别阐述人大预算监督的内涵,人大预算监督与省级人大预算监督的关系。以及省级人大预算监督主要内容和程序。第二章:我国省级人大预算监督的发展历程。第一小节对省级人大预算监督的历史发展进行研究;第二小节分析省级人大预算监督所取的的成就。这是省级人大预算监督研究的历史基础。第三章:我国省级人大预算监督依据分析。此章共分为三小节,第一小节为我国省级人大预算监督的思想渊源;第二小节为省级人大预算监督的理论依据,此小节从法学、政治学,财政学等角度对省级人大预算监督进行分析;第二小节对涉及省级人大预算监督的法律依据分析。此章为省级人大预算监督研究的依据。第四章:我国省级人大预算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此章为省级预算监督的核心部分,共分为四小节,分别是预算监督意识薄弱、预算监督缺乏宪法权威性、预算信息不透明、预算监督立法滞后。对存在的问题现状及成因进行分析,为下-章完善省级人大预算监督进行铺垫。第五章:完善我国省级人大预算监督的构想。以第四章为基础,提出相应的对策。此章为本文研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