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管辖权“效果标准”研究

来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rockyi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国际民事诉讼领域核心问题。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诉讼程序的启动、审理及所做出的裁决被承认与执行等一系列后续程序和实体问题的解决。管辖依据(jurisdiction bases),或者称为管辖基础,是一个国家的法院有权审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案件的理由,管辖依据的确定对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确定有着重要的基础性意义。基于调整对象、法律渊源、考察因素等多方差异,各国在其司法实践中予以认可的管辖依据不尽相同,国际民事诉讼与国内民事诉讼中的管辖依据亦存在差异。效果标准(effect test)是一种美国法院在实践中长期采纳的行使管辖权的管辖依据。该依据在美国的实践可以分为两大类型:即作为行使事项管辖权(subject-matter jurisdiction)的效果标准和作为行使对人管辖权(personal jurisdiction)的效果标准。效果标准在判断这两种类型的管辖权时有不同的适用模式,但基本适用原理一致:以发生在美国领域外的活动对美国产生的影响或造成的损害性后果为依据行使对案件的管辖权。美国法院将效果标准作为判断是否可以对案件行使事项管辖权的实践集中在涉外反垄断案件和涉外证券民事案件中。1945年的Aluminum Company of American案,是美国以效果标准确定域外事项管辖权的第一案。随后,1968年的Schoenbaum案首次在涉外证券欺诈诉讼领域以效果标准主张对案件的事项管辖权。上述两个案件判决做出后,效果标准的适用规则逐步在实践中得到发展。在涉外反垄断领域,美国法院在此后相继引入国际礼让、可预见性、实质性影响等标准对效果标准的适用予以限制;在涉外证券欺诈诉讼中,法院对案件行使域外管辖的依据则经历了“效果标准-行为标准-效果&行为混合标准”的转变。2010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Morrison案作出判决,首次就效果标准在涉外证券民事案件中的运用表明了态度。在该案中,Scalia法官否认了《证券交易法》10-b条款的管辖权条款性质。Morrison案的影响很快波及涉外反垄断诉讼领域,2011年,美国联邦第三巡回法院在China Minmetals Corp.案中对《对外贸易反托拉斯促进法》的管辖权条款性质给出了否认结论,与Morrison案的判决如出一辙。但是,随着《多德-弗兰克法案》的发布,效果标准在上述领域作为行使管辖权依据的适用前景变得模糊,却又并未被彻底否认。效果标准作为法院判断对人管辖权的依据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案件类型更为复杂多变。效果标准实质上是美国法院判断对人管辖权制度不断细化和发展的产物。对人管辖权的效果依据得以在实践中产生可追溯至著名的International Shoes案。该案开启了美国以“最低限度联系标准”分析对人管辖权的新时代,此后,学者又对美国依该标准判断对人管辖权作出了一般管辖权和特殊管辖权的划分,效果标准是特殊管辖权确定依据的发展。以效果标准判断对人管辖权的依据始于1984年Calder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该案中认定,只要被告在州外有针对性的行为对州内的原告造成了损害或者影响,原告所在地法院就拥有对该案件行使管辖权。这一基于对案件事实分析而提出的管辖规则本身具有极大的模糊性和灵活性,州或者地方法院在适用该依据时虽试图对其考量要素进行明确,但仍未形成一致而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则,形成了相对混乱的适用局面。直至2014年的Walden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暌违30年,再次对州外行为对州内居民造成影响案件的对人管辖权问题做出裁判,限制了Calder案中效果标准的适用。纵观美国域外管辖适用“效果标准”在两种类型案件中确定管辖的实践,虽然适用模式不同,但美国法院在适用该依据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实践上呈现出具有共性的限制和谨慎实施特征。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确定依据直接关系着一国在国际民事诉讼中是否充分而合理的行使管辖权。因此,及时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和需求调整和丰富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依据具有重要意义。此外,由于国际法上的管辖权与国内法上的管辖权有着相对不同的内涵和考量,因此,在确定国际民事诉讼管辖依据时应从国际法视角出发。虽然效果标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美国管辖权制度的长臂性和扩张性,且在实践中表现出了缺乏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的缺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美国法院司法实践中的效果标准对于其他国家完全不具备借鉴价值。效果标准打破了传统国际民事诉讼中以被告住所地为基本原则的管辖依据确定思路,体现了对“损害利益中心地”这一要素的考量;效果依据标准在美国法院的实践中,既被适用于州际间的民事纠纷,也被适用于适用于国际案件。由于美国特殊的联邦制国家结构,其国内法院在进行管辖权分配时的考虑因素与国际民事诉讼有某种程度的相似性。基于以上两点,我国在对自身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进行完善时,可以有所区分、有主次的借鉴效果标准。具体而言:首先,应可以适用效果标准判断案件的类型,在经济监管法私法执行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将效果标准作为行使域外管辖的主要依据,在民事侵权诉讼案件中将效果标准作为补充性的管辖依据;其次,对效果标准的运用应有所限制,避免管辖权的过度扩张。
其他文献
随着我国确定在2010年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目标,我国正处于竞争加剧和将要使竞争过程秩序化的阶段。但在当前我国却存在扼杀竞争、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等无序
全文主要分为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首先阐述了冷战后日本国内围绕战略选择问题的论争,主要有国家战略、国家模式与核心问题之争.根据这些论争的实质,作者提出冷战后日本国家安
在法治的进程中,是把法律发展的重心放在立法上,完全指靠立法机关制定大量的法律、法规,希冀法官被动、机械地依赖和服从法律解决纠纷,还是赋予法官解释法律,自我创设可适用
农民问题是中国近代以来最基本的问题,其中心是土地问题.1927-1949年国民党在 大陆统治期间,陆续出台多项土地政策,试图缓解和纷争的阶级矛盾,但多流于形式,导致在土地问题上
通过八达岭特区办公楼方案创作过程中的所观、所感、所思 ,探求“形”与“神”的内在联系及如何通过对“形”的再现、“神”的抽象来与自然及人文环境相协调。 Through the
在中国,人权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日益受到重视,然而中国8亿农民的人权状况却不容乐观.理论界对农民问题的研究大多是从社会学、经济学等角度进行,从法学角度专门探讨农民权利
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是中国实现现代化建设和生产力发展的主力军。工人阶级也是我们国家先进文化的创造者,传播者和捍卫者,正是工人阶级这个基础性力量的存在才保证了
全文约四万五千字,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首先是导论。回顾了我国基金业发展的历程,指出我国现在基金发展的瓶颈所在。第一章是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在搜集了大量资料的基础
该文用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对公司设立的法律壁垒的经济学基础、价值趋向等问题进行思考,对中国公司设立中存在的主要法律壁垒进行分别研究,并对公司设立的
土地问题是一个贯穿中国历史发展长河的重要话题。土地既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物质资料,也是农民生存发展的可靠保障。而土地经营制度的好坏事关农民利益的实现。在农村改革阶段,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