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关系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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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密切关心的问题,未成年人在其所处的生理和心理正在发育的特殊时期,在性的认知能力上往往十分欠缺、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当不法侵害发生时不知道如何应对,极易成为性侵害犯罪的对象。根据女童保护基金的调查报告,在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2017年为59.89%,2018年为66.25%,2019年为70.43%,熟人作案的比例不断上升,其中性侵者与受害人均存在着某些特殊关系,包括家庭成员关系、网友关系、师生关系、邻里关系、亲属关系等。熟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通常具有隐蔽性强、取证难、曝光率低等特点。而这些熟人性侵案件中,犯罪人利用其与被害人存在的特殊关系形成的优势地位作案的比例逐步上升,此类型的犯罪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为了有效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此类犯罪问题进行研究。本文第一部分是针对特殊关系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概念及其特征分析,笔者通过裁判文书网搜集到2019年至2020年的103份判决书并进行了简单的统计研究,主要包括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人特征以及被害人特征三个方面。特殊关系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基本特征方面包括犯罪黑数大、一案多人受害、教师、家庭成员性侵害占比上升、被害持续时间长、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失职等特征;犯罪人特征方面包括年龄特征、学历特征、前科特征等;被害人特征方面体现为未成年被害人低龄化明显、女性占绝对多数。通过分析以上样本中的犯罪特征对后期提出预防特殊关系人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对策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本文第二部分是对特殊关系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的分析,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无法避免的,任何犯罪现象的背后都存在一定的原因,笔者根据日常活动理论从三个方面分析此类犯罪发生的原因。第一是犯罪人层面的因素,由于犯罪人与未成年被害人之间存在某些“特殊关系”,因此而形成优势地位带来更多的犯罪机会;第二是被害人层面的因素,由于被害人年幼无知加上预防性侵害相关的知识和意识的缺失很容易导致其成为犯罪对象;第三是被害人监护人及其家庭方面的因素,被害人监护人有效监护的缺位以及家庭缺乏对未成年人的防性侵害教育也是此类犯罪多发的原因之一。本文第三部分是特殊关系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分析,笔者以前两部分内容为基础依照情境预防理论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首先,最重要的预防对策就是要增加犯罪的难度,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的能力,包括家庭的性知识引导以及学校方面的防性侵害教育;其次是增加此类犯罪的风险,包括提高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强化相应的社会治理和保障以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监管;最后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法律机制,排除犯罪借口,包括推进强制报告制度的完善、建立全面的犯罪信息公开制度和严格的从业禁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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