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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以往,在我国对食品的监管职能是分散在多个职能部门,被称为“九龙治水”的监管格局,更面临着法律盲区的问题,因此,对食品的监管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监管的理念。 2009年,中国第一部食品安全法颁布,标志着对我国对食品的监管走上了法治的道路;2013年,全国上下各级食品监管行政部门开始机构改革,基本上,标志着结束了对食品监管分而治之的格局;2015年,我国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了修订,号称史上最严厉的食品安全法被用于监管,从此,我国对食品行业的监管步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然而,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是,我国食品行业还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大部分中小食品生产企业的软件、硬件水平不足以满足新时期的要求,尤其是越来越多的国际食品进入我国,在竞争中,我国食品行业可谓“内忧外患”的劣势,重罚之下,必然会导致行业萎缩,这不利于经济发展,也不利于社会民生建设。 本文旨在探讨新形势下政府如何立足国情,一方面,通过机构改革、法律建 设等多种行政手段,完善对食品行业监督管理的机制,提升食品行业产品的安全性,满足社会需求;另一个方面,更需要各级政府结合本辖区的实情,兼顾发展的新变化新需求,制定适宜的产业政策,通过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帮助企业进步,满足行业发展的经济需求。最终,达到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中平衡,实现自上而下、自内而外的高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