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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区域经济的差异也呈现出逐渐扩大的趋势。社会对差距的有限的承受能力,迫使我们不能等待倒“U”型规律的自然实现。“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和谐社会”和“五个统筹”的建设目标,学术界对此也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进行了大量的研究。除了对传统经济增长理论的肯定外,得出的普遍结论是:要素是导致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主要因素,也从实证上得出了两者之间的高度相关性。但是,我们认为这对解决区域经济发展差异问题仍然不足够,因为它没有告诉我们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要素在区域间分布的差异,而这恰恰是解决区域发展差异问题所最需要的。
本文首先简单回顾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经典的区域经济增长理论,正是这些理论给了我们有益的启发。在此基础上,我们一改前人只是从微观层面研究此问题的做法,用整个第三章的篇幅,从宏观的角度借助于模型分析了导致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结构性原因: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会面临供给增长速度大于国内有效需求增长速度的瓶颈,正是这种特征导致了区域之间、异质要素之间存在着发展的竞争性。在第四章里,我们也运用实证分析的方式对东、中、西部1978年到2005年28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国民生产总值的数据进行了格兰杰——西姆斯(Granger-Sims)因果检验,我们得出的结论和前人大相径庭:投资的增加更多的是经济增长的结果,而且投资在东中西部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时效”差异。这恰恰证明要素本身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像前人说的那么重要。落后地区表面上是因为某一种或者几种要素的缺乏而落后,实质上是由于要素之间的“结构性失衡”,缺乏将要素有效“粘合”到一起的机制。经过分析我们得出,吸引要素在区域聚集的“诱导机制”正是隐藏在要素背后的关键原因。我们将投资分成“基础性投资”和“直接投资”的概念后发现,正是“基础性投资”影响了要素的区际转移成本,导致了相同的“直接投资”在不同区域的回报差异,最终导致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拉大。在文章的最后部分我们据此提出了自己的政策建议:出口对缩小区域差异至关重要;要实现要素、商品在区域间的自由流动;基础性投资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前提;当基础性投资不足时,政策、税收、转移支付能很好的对经济产生刺激作用;经济发展理论存在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