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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服务支付项目(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 programs,PES)与生态旅游(Nature-based tourism)是两种最常见的发展与保护政策。本文围绕我国实施规模最大的两项PES政策—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政策,以及生态旅游发展的生态和经济效益,及其影响因素开展研究。首先,以卧龙保护区为例,通过文献整理,通过整合前人对卧龙保护PES政策和生态旅游的相关研究,描述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生态旅游在保护区的实施/发展;同时,我们也调查了卧龙保护区生态旅游游客的客源特征和行为,结合前人对其他保护区游客客源特征和行为的研究,总结保护区生态旅游游客客源特征和行为的异同。然后,通过线性回归和二元Logistic分析方法,利用来自8个省共30个保护区的社区居民经济调查和森林覆盖(森林丧/恢复)变化数据,我们分别评估了发展与保护政策在30个保护区尺度上同时产生的生态保护和社会经济影响,以及在单个保护区尺度上的社会经济效益及影响因素。最后,根据研究结果,探讨了PES政策实施和生态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未来发展与保护政策研究,以及充分、可持续地实施PES政策和生态旅游策略提出了建议。发展与保护政策在保护区的发展研究结果表明:(1)PES政策在保护区的实施和国家政策保持的高度的一致;(2)卧龙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发展明显经历了探索、起步和发展3个阶段阶段,最后被2008年汶川地震所中断;(3)卧龙保护区客源主要集中在川内,游客男女比例1:1.3,主要以19—49岁的中青年(67%)、大学及以上学历(67%)的中等收入群体为主,61.8%的游客仅停留1-2天;(4)整合其他保护区客源研究发现,保护区游客客源一般集中在保护区所在省市,主要以20-50岁的中青年、大学及以上学历、中等收入游客群体为主,且多停留2天或更短的时间。发展与保护政策在保护区尺度上同时产生的生态和经济效益评估结果显示,PES政策的经济效益甚微,很难在广泛尺度上实现保护和发展的双赢,而生态旅游则有潜力实现生态保护和居民经济的协同发展。具体地:(1)NFCP政策能有效减少森林丧失,促进森林恢复,但经济效益甚微;(2)GTGP政策能显著促进森林恢复,但同时也增加了森林丧失,对居民经济收入的提高效力有限;(3)生态旅游的发展显著促进了30个保护区的森林恢复,同时显著提高了参与居民的收入,显示生态旅游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居民经济的协同发展;(4)部分家庭属性(如生计活动)和保护区属性(如管理级别和知名度)也对居民收入,森林恢复和丧失有显著影响。发展与保护政策经济效益的空间异质性评估结果显示:(1)PES政策和生态旅游的经济影响确实存在空间异质性,NFCP,GTGP和生态旅游仅对个别保护区居民的经济收入显著的正影响;(2)两项PES政策都更有可能对资产较少(如住房面积小)和参与务农的家庭产生显著的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