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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船是指未搭载船员仍受控制地在水上移动的船舶,本文即以无人船为对象,研究无人船在现行海事海商法律体系下面临的法律问题。根据国际海事委员会(CMI)发布的调查问卷、立场文件(position paper)和目前收到的19个国家对该调查问卷的回复,无人船面临的法律挑战涵盖国际海洋法、国际海事组织(IMO)下涉及船舶航行安全的多个国际公约、条约和各国相关国内法三大层面。在国际公法层面上,无人船首先面临船舶定义所带来的法律属性的挑战,研究无人船是否构成船舶也是研究其在各个法律文本中能否适用的前提;而与无人船法律属性密切相关的另一核心问题,即无人船船长、船员的识别与认定,该问题同时也涉及无人船的种类分析。无人船能否实现航运化,还要对其在国际公法领域的航行权利进行探讨。在航行安全要求上,无人船面临着以《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共约》(SOLAS)、《国际海上避碰规则》(COLREGS)和《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三大公约为代表的IMO法律体系的阻碍。如何解释无人船与最低安全配员的冲突,岸基工作人员等相关主体是否承担海上人命救助义务,无人船如何实现“良好的船艺”、“正规的瞭望”,无人船能否认定为“失去控制的船舶”?这些问题都将在文章中逐一进行分析。在船舶碰撞与海上保险上,如何在无人船船东与系统生产商等新型主体之间进行碰撞责任分配,海上保险行业如何策应无人船可能面临的网络攻击,这些都是无人船在试航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以无人船法律问题为研究中心,文章引言部分扼要介绍无人船技术背景、发展现状,总结国内外法学界对该议题的研究,并概括CMI无人船法律问题国际工作组的调查问卷的内容。在文章框架安排上,第一章以船舶定义的要素为切入点,分析无人船的属性和法律地位,并探讨无人船在船旗国管辖、航行权利上的相关议题。第二章以船舶航行安全要求为中心,以IMO下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国际海上避碰规则》(COLREGS)和《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为背景,识别无人船与现行安全要求在最低安全配员、遇险情况救助义务、“良好的船艺”、“正规的瞭望”和“失去控制的船舶”上的冲突,并总结各个国家对各议题的态度与见解。第三章则以无人船碰撞责任和海上保险为核心,分析无人船在发生碰撞事故后,无人船船东与系统生产商等相关主体的责任分配问题,并且就近期国外学界重点关注的无人船海上保险问题,尤其是无人船与海盗行为的议题,做出简要分析。最后则对无人船面临的法律问题做出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