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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契约法这一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来确定交换的意向和条件,通过履行合同来实现交换和贸易,进而实现其对人身财产关系的调整。所以,合同用语的精确性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切身权益。从语言学角度看,有关词汇关系的研究,无论语义学还是词汇学,均有多方面论述且颇有成果。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结构主义语义学对含蓄的词汇关系——上下义关系,反义关系和相对关系等的论述。然而,随着语义学和词汇学理论的发展,对词汇关系的研究呈现专门化和多样化的趋势。因此,本文立足于词汇关系,分别从语言学和合同法的角度对词汇关系进行研究,考察中英文合同文本中用词所造成的歧义和模糊,分析合同理解和翻译当中可能遇见的词汇空缺和语义缺省,最后对这些问题提出翻译对策,从而希望对中西契约法理解和交流中能有所助益。鉴于契约范围过于宽泛,本文研究的范围仅限于中英文书面合同用语。本文首先简要介绍契约语言之特点及契约语言中词汇关系的重要作用,进而过渡到词汇关系的理论基础。谈及词汇关系,作者不再限于结构主义语义学的观点,而是介绍了其他流派对此领域的研究。然后,作者对存在于中英文契约语言当中的词汇关系进行静态对比研究,分析其异同点。契约是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所以,本文最后两部分分别探讨在动态世界当中词汇关系可以产生什么问题。鉴于中国与西方世界在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方面有诸多不同,且法律制度与法律文化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相异,因此在契约中难免存在歧义和模糊现象,另外,在中英契约交流中还存在词汇空缺现象,作者提出可以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翻译技巧来应对。并希望对契约语言的词汇研究能引起学术界的重视,从而促进中外法学交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