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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渔作为中国古代戏曲繁荣时期的代表人物,既从戏曲理论的总结上树立了以舞台演出为中心的戏曲本质观,同时在创作实践中深入贯彻其理论,呈现一种全方位的立体的戏剧眼光,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中国古代戏曲的综合艺术特点。其戏剧意识分别从舞台、文学、音律等角度进行归纳,而作为舞台演出脚本,戏曲作品创作最重要因素之一就在于其结构,此一观念贯穿于李渔戏曲理论之中。本文试图从结构意识这一角度,对李渔戏曲理论进行梳理,分别从“立主脑”、“密针线”和“减头绪”三个点剖析,将分散于《闲情偶寄》等相关的理论阐述加以重新整理组织,力求还原李渔戏曲结构意识的原貌,并联系其戏曲文本《笠翁十种曲》,对所涉及的戏剧结构意识进行立体分析,探求李渔戏曲结构意识的特点。在此基础上将李渔置于明末清初戏曲发展的纵横坐标中,从历时性和共时性的文本比较分析中,来把握李渔戏曲结构意识在中国古代戏曲史上的地位与意义。本文分为绪论、正文三章及余论五个部分:绪论:主要在于确定李渔戏曲结构意识的定义以及概述既往李渔戏曲理论和创作的研究状况,同时提出本文的价值意义与基本思路。第一章:主要从“立主脑”、“密针线”、“减头绪”三个方面来探讨李渔戏曲结构意识的特点。论文重组了《闲情偶寄》中的相关阐述,通过对这三点的分析来牵引出李渔戏曲结构的全面特点,进而明确李渔戏曲结构在其戏曲理论中的重要意义。第二章:主要从李渔戏曲文本的分析来探求其结构意识。以《风筝误》、《巧团圆》、《比目鱼》三个典型性的戏曲文本为主,对李渔戏曲结构意识的具体实践加以分析,挖掘李渔戏曲创作与其理论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并对其原因加以归纳。第三章:通过与明末清初戏曲家的比较来印证李渔,探求其结构意识产生的来源、发展轨迹,以及对后世戏曲的影响,在纵横坐标中定位李渔结构意识在戏曲史上的重要意义。余论:主要从“戒荒唐”来探求李渔戏曲追求“新变”与“传奇”的实质内涵,并指出“新变”意识在其戏剧意识中的重要意义。